1、先简单说下背景:
本人男A,于1年前经介绍认识现在的妻子B,因为都属大龄青年,认识三月怀孕,认识半年后结婚,现有一子,5个月。认识到怀孕期间,也为琐事争吵,可能当时都对婚姻有向往,经各方劝说和解走到现在。前些日,为琐事争吵,A曰:天天我们这样,怎么过下去?B:过不下去就不过了。A:那就不过了。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现在在B的口中就成了A提出来要离婚。
2、再说说个人背景:
A:大学学的是工程,中铁建干了5年,现在一参公单位(已工作4年),考进去的,没有关系,目前正准备辞职,主要是工作性质不好适应,也是为了多挣点钱给孩子一个好点的未来。
B:毕业后至相识,工作不详,经历不详,她不讲我不问,因为我觉得两人在一起是过以后,而不要再纠缠以前的是是非非,目前在城市汇丰银行做信贷。
3、再聊聊家庭背景:
A:典型的小城市下岗工人二代,父亲退休在家,虽无多少文化,却自豪曾经养活一家人。母亲家庭主妇,虽无多少能力却勇于啰啰嗦嗦。在郊区有一套私房,不值钱却够自家住。
B:单亲家庭,郊区有一小房,面临拆迁。有一姐外嫁,母亲为郊区一医务所医生(貌似就是以前私营医务所被集中,工资制)。这里尤其注明一点:母亲脾气好,但是毫无主见,属于B说鹿是马都不会否认那种。
4、说说个人认识:
A以前也是自由散漫惯了,搞工程图的就是个直爽,而且年轻时过的还好,稍有底气主见,虽然脾气有些爆,但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B有主见,在自己家自认为以前春风得意过,夫家条件不怎么样,内心可能稍有委屈。
5、再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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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当天也是因为小事,说不过了之后A也只当是气话,饭都米吃回自家家了,晚上10点多接到B电话:明天上午10点钟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民政局门口见。A也在赌气中:行么,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到了第二天上午,也是怪A:手贱,开会的时候没事,9点多发了个微信:到了么。立马接到电话,B说马上过来,A当时有点怂,没想到开玩笑的话竟然成这样的后果,后面B又打了2个电话问走到哪了,当时A就有点生气了,你这么着急想离婚么,立马往民政局赶,到了之后,就看见她在们口,手里拿着结婚证离婚协议,我那个生气啊,真的,真想一顿暴走,可惜没有动手的习惯。拿了协议,我转身去找她妈,到她家后敲半天门不开,最后到后面门口说只问她一句话。好歹进去了,我就问B母亲:我手里的这个离婚协议你知道不知道,她妈吉利吧啦的往别处扯,然后我又问了一句:那意思是你知道?没有否认,转身我就走了。路上先给她姐姐微信发了离婚协议,又打电话问她知不知道这个事,我只想问这个事她参与知道了没,后面可能B姐姐就她家打电话问了,发了个微信过来:看到了,也打电话了,说是你昨晚提出来的,过成这样,当我同意了。顿时无语我回了个好的,知道了。到此时为止已经明白一个事:这次离婚风波,起因她母亲在场,过程虽双方都有错,但B早已把协议打出来,同时其母也参与其中,其姐仅通过电话已同意这事,她们一家三个人,从发生矛盾到决定离婚仅用了16个小时(6-10),真的没有再协商的必要了。现在我唯一心疼的就是儿子,不知道怎么办?
6、我初步的决定:
既然离婚这两个字这么轻易的出现,协议这么迅速的就已经打出来,我觉得已经没得必要再去挽回了,B母亲和姐姐也真让我寒了心。都是奔四的人了,出这么个事真是个笑话,写这一通真的不是吐槽也不是说谁对谁错,写的也很乱不一定能表述清楚。
7、跪求各位智慧的知友:
来帮我分析下后继怎么处理才正确?何去何从?人的一生就是由磨难造就喜悦幸福,只是不知道这喜悦和磨难到底占比几何!
1,你们如果能协商好,包括婚姻,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你们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
2,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在哺乳期内,也就是分娩一年内,男方是无权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他能立案,法院查明是女方分娩一年内的,也会驳回男方的起诉,除非男方有重大理由,法院认可的情形,比如孩子不是男方的亲生孩子。
3,至于怎么保护你和孩子的利益。
关于抚养权和抚养费。
两周岁内的宝宝,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女方有不合适孩子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归男方抚养。所以,你争取抚养权是问题不大的。
如果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女方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的内容,一般原则上支持的,除非男方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如果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关于财产。当婚姻不能在继续时,能够争取更多的财产,就是对自己和孩子最大的保护。
你并没有说你有哪些共同财产,律师无法具体分析。有一点需要注意搜集一下你们财产的证据,比如,男方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等。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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