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隐患,很多女性面对男方的暴力行为一忍再忍给自己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面对家庭暴力我们有权利说“NO”,法律上也出台了很对反家暴法,经常遭遇家暴我们该如何起诉离婚,能获得哪些赔偿、又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法律上对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家庭暴力
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办案过程中法官就要对家暴进行判断,如果法官判断不了,也有引入专家证人这样的机制,可以请专家来判断是不是暴力。法官也会借助于其他的技术手段,例如请法医鉴定验伤。
同居暴力受保护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有着相似之处,都是隐蔽性高、公权力不容易察觉。同居之后分手的情侣、离异夫妻,这些关系都包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未婚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利,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二、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俗话说家暴有一次就有一万次,在婚姻无法延续情况下面对家庭暴力我们绝不姑息,作为弱势群体学会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可作为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离婚条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交法院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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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家暴给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在心灵也受到重创,遭遇家暴,不能忍!
什么是家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暴不仅包括肉体上的暴力,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
如果被家暴了,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去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前,请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遭遇家暴一定要报警。
婚姻法有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家中,具有私密性,常常没有证人,有时候仅凭当事人自述不足以使法庭认定发生过家暴行为,因此,发生家暴一定要报警。一方面能为自己人身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告诫书中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在法庭上是可以作为家暴的铁证。司法实践中,很多离婚案子,对于原告提交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判离婚。
第二,拍照、去医院就诊。
发生家庭暴力后,应当对受伤部位进行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让医生在病历中详细写明伤情、受伤经过、鉴定意见等。在起诉时将照片和病历提交,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也是强有力的证明。
第三,善于使用录音、录像等设备。
对于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暴力行为,可以通过调取监控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现在不少家庭中也都安装了监控设备,也可以将监控录像提取出来;而没有安装监控的家庭,可以利用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采集证据提交法庭。
第四,邻居、小孩也可作证。
家庭暴力为大众所不能容忍,而家暴的发生往往伴随被害人的哭喊求助、施暴人的怒吼,左邻右舍通常有所耳闻。邻居的证言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被法庭所采信。
而孩子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往往是家暴的亲历者。那只有几岁的小孩所说的证言法庭会采信吗?在司法实践当中,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其与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家暴行为能够做出正确的认识与判断,提供的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是相符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五,让施暴者写下“保证书”。
施暴者在事后往往会表示后悔,称自己一时冲动,痛哭流涕要求被害方原谅,下次绝不再犯。这个时候,作为受害方,可以利用施暴者的悔过心理,让他写下一份保证书,包含“以后绝不再打”等内容,并让施暴者签字捺印,这样的一份施暴者的自认,能够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
第六,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遭受家暴或者侵害的家庭成员。特点是提前介入,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在不提出离婚的前提下,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假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违反者将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之律剑认为,每一个家暴受害者,都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懂得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证据、采取措施,让施暴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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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家庭暴力的家庭是不幸福的,如果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受家暴之苦的一方就会疑惑,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
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3、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既说到协商,我不妨多说一句,若是家暴严重到了可判刑的水平,女性朋友不妨多个心眼,以不起诉男方为由,要求其作出经济赔偿甚至净身出户,也是合法的。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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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项规定的含义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在这里请注意,若是家暴情节严重,个人财产不足补偿的,可要求其净身出户,以弥补赔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因家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一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