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民政局可以补办离婚证吗

   2023-10-29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430
核心提示:在我国离婚协议异地补办不可以。离婚协议书丢了,如果是办过离婚登记,领过离婚证了,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协议是不能补

在我国离婚协议异地补办不可以。离婚协议书丢了,如果是办过离婚登记,领过离婚证了,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协议是不能补办的。如果确实需要,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公章就可以。

在我国离婚协议异地补办可以吗?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二、离婚决议

1、“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2、对于婚姻中该如何相处时,婚姻咨询师常会告诫婚姻当事者“婚姻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双方的家庭亦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稳定。至于婚姻该不该继续维系下去时,更多地还是要考量自己的婚姻幸福度如何,这个婚姻还能否给自己的后半生还来幸福。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在这个婚姻中,你的人格能否完整,如果没有一般会劝当事人选择离婚。

?3、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并及时请求法律帮助,以多争取自己的权益: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家庭暴力,打完之后便向受害方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打了。可一段时间又发作,之后再道歉。这种道歉绝对不可信,那只不过为了防止受害方寻求法律帮助,报警或者向娘家人求助,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受到处罚。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这类人对生活失去了斗志,只能凭借酒精的作用来麻醉自己,或是从中找到一丝生活的遐想,却不又愿或不敢投身于创业之中。这些人(常常是男性)的生活完全倚靠配偶的资助,但对于配偶的建议从不听取,再有不顺则可能要暴力相向。

(3)沾染吸毒、赌博恶心,不思悔改。

(4)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类人对配偶的情感伤害尤其重,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没把配偶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表面上可能对配偶也不错,也不忘记给家用,以为这样就对家庭承担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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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年轻人思想是越来越新潮开明,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很多人会选择通过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感情。现在离婚可以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法定离婚,具体看当事人双方的意愿。

据统计,去年全国民政局的离婚夫妻共346.8万对,超过693.6万人拿到了离婚证。拿离婚证真有这么简单吗,是否是你想离婚就能拿到离婚证呢?今日婚姻律师为您解读,有哪些情形,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

一、结婚证不是在国内民政局登记的

夫妻结婚的时候,是在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登记结婚的,是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如果夫妻双方想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

二、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夫妻双方结婚时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离婚时,有一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民政局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

三、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夫妻一方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是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坚持离婚的一方,只能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六个月,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了。

四、夫妻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没有达成协议的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并起草了离婚协议,民政局才会办理离婚登记。现实中,很多夫妻自愿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或是孩子抚养没有协商一致,未起草好离婚协议,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

五、不属于该民政局辖区内的居民

近年来,人口的流动非常大,很多人工作地不在户籍地,所以经常看到外地户籍的人去民政局咨询,是否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但民政局只办理本辖区居民的离婚登记。夫妻一方的户口必须在本辖区内,民政局才会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是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五种情形,小伙伴们记住了吗?如需更多咨询,请留言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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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独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三、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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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四、一般来讲,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只适用于诉讼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还是必须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诉讼离婚的情况比较多,夫妻中的一方很有可能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正在服刑或者是军人的,此时法律允许异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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