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一段婚姻的结束不仅是打破了夫妻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还有提出离婚后将要面对的各种非议和阻拦。
作为从事婚姻法领域多年的律师,处理过大大小小无数件离婚纠纷,今天也给大家讲讲离婚可以不经过冷静期吗?
不可以。
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法律修改后的强制性规定。
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后,回家冷静30天,期间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就可以在第31天的时候,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如果期间反悔了不离婚,不去领离婚证,离婚申请就作废,比以前麻烦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果想要绕过30天的冷静期直接离婚,那就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有人会说,离婚诉讼花费的时间不是要比协议离婚更多吗?如果对方肯和平的跟你离婚,那自然是协议离婚比较好了。
但对方不想跟你离婚,出尔反尔一直拖延着不离婚,诉讼离婚就比协议离婚要好很多了。
离婚诉讼的简易程序只需要3个月就能完成一建离婚诉讼案了,还是比较方便快捷的。
就算一审判决夫妻双方不离婚,等6个月之后再上诉,二审基本都会判离。
开庭前还会进行一次庭前调解。很多拖着不离婚的人在调解时答应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庭前调解成功,就发调解离婚书,送达签字后就可以生效,双方离婚,不同再办理离婚证,也不用再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本人想说的:
每个人对于离婚的需求都不一样,不能完全参考其他人的意见,自己的情况自由自己才最清楚,如果有疑惑的地方还是要咨询律师,避免在法律问题上吃亏。
文|米粒妈(公众号米粒妈爱分享)
12月24日你们知道是什么日子吗?平安夜?那是年轻人过的。
对于中年人而言,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因为
12月24日那天,民法典草案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通过了审议,并且直接冲上了热搜。
草案上是这么规定的: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
你想离婚,首先你得和你的伴侣一起去民政局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的三十天内,
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想离婚,单方面去民政局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你俩都铁了心要离,满三十天后,你俩还得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才能把离婚证给拿到手。
看完这个规定,我是真的很想冷静一下。
这个规定一出来,果然引发了无数吐槽,人民日报微博发表了一个是否支持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投票,只有25%的人选择了支持。
热门评论应该已经代表了群众们的呼声。
真的,我就觉得奇怪,
提出设置“离婚冷静期”的人,难道是用膝盖思考的吗?
简单假设一下,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家暴呢?让人回家冷静三十天,人可能早被打死了。
之前我详细写过一篇国内女性被家暴的现状,大家可以看一下,家暴在中国家庭中是一个多么普遍和可怕的状况:《网红被男友电梯拖行,下一个被打死的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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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说我唯恐天下不乱,是真的有这样的新闻。
而且这个新闻就发生在这两天:安徽一女子被当街杀害,疑因与凶手在起诉离婚途中起争执。
这样的极端情况,你不让人离婚,让人回家“冷静”,怎么冷静?冷静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更惨烈的情况,
常年被家暴而无法离婚,受伤的并不仅仅是自己,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波及子女。
这个新闻大家都看到过,母亲被家暴16年,在多方调解期间,无辜的女儿竟然被禽兽父亲直接杀害。这样的新闻,真的让我无法冷静。
再说说其它情况,如果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吸毒、赌博、酗酒、虐待、出轨……这也让人回家冷静?这让人怎么冷静?
讲真,我觉得
制定该规定的人,应该是完全不了解普罗大众离婚的真相的。
说实话,能真正走到民政局离婚的两个人,
在去民政局之前,早已经过了无数次的争吵,无数次的撕扯,无数次的努力,再无数次的绝望。
在这期间,两个人,甚至整个家庭,甚至双方的家庭,早已经历过无数次的“冷静”了。
一对夫妻去民政局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是冷到“心如死灰”的状态了,只想要一个结束,结果法律还规定再“冷静”三十天,真的太不人道了。
你说:
我就想要离个婚,怎么这么难?
当初结婚的时候,民政局怎么不劝回家冷静一下,而是喜笑颜开地咔咔就给盖了俩章呢?
“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还真不是官方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其实好几年前,各地就已经开始有了类似的操作。
17年的时候,山东济南一法院就已经推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3个月内不得离婚。发的通知后面,还附有一首“劝和歌”。
来大家品品。
“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和方能万事兴……夫妻同心天地宽,破镜重圆合家欢。”
道理是没错啦,但是还是想说一句,关你P事,
破镜重圆大不了复婚嘛。
济南法院这个操作算好的,南宁法院这个操作才是真的很迷。
男方都已经当着孩子面把刀架在女方脖子上面了,法院不仅不判离,还开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
还要不定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不定期进行回访,监督俩人的感情修复计划?
不是我说,
某些人是不是有点吃饱了撑的。
小夫妻闲来无事拌拌嘴你这么操作我都还能理解,这男的都把刀架在老婆脖子上了,还强行劝和,正确的方式难道不是先帮女方报警吗?
“劝和歌”“幸福处方”什么的都还好,大不了置之不理,但这让做题的,你说说,怎么躲。
江苏东海县民政局的这个“离婚考卷”,
60分以上说明还有初步有挽回的余地。
题目都在这里了,大家可以先自己做一下,看看自己去民政局答题能不能及格。
我就想问一句,客观题就算了,主观题的打分依据是什么呢?全看民政局工作人员心情吗?
另外“学霸”们请注意了,别一看题目就高兴,心想这简单,答案我全知道,别说及格了,考个满分都没问题。
你看宜宾的这对夫妻,考了80分的,结果是啥,不判离。
所以,
真想离婚的亲,遇到“离婚考卷”千万记得,一定要好好复习,千万不能答对。
只有“学渣”,才有脱身的机会。
躲过了“幸福处方”,躲过了“答题考卷”,心想,这下总算能离了吧,不,还有更迷的操作等着你。
看看这条新闻。
“武汉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办离婚,9年挽救500对婚姻”
离婚手续不是买菜,去哪个菜场都行,要离婚就得去对应的民政局办理,婚登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让办,这……
我承认,这样的办法,能让一部分冲动离婚的人回家再冷静冷静,确实能挽救一部分的婚姻,可是那些真正想离婚的人,该怎么办呢?
以前这些迷之操作,大家都还能当作笑谈,毕竟是某些民政局和法院自己整出来的小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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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2020年,“离婚冷静期”就将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了,这让人如何是好,难道穿越回2019年把婚离了吗?
前两天看奇葩说,如晶说的一段话深深的打动了我:“
世界上只有闪婚,没有闪离,因为离婚是一件耗心、耗时、耗力的技术活。
“两个人买了一套房,房子归谁,男方七大姑八大姨都出过首付,女方小舅子丈母娘都付过按揭,钱算是给的借的还是投资的,最后归谁?”
“共有的债务,共有的投资,共有的股份怎么算,好不容易摇到的车牌号归谁?”
“孩子的生活费、升学费、补习费,他以后要交女朋友的费用,谁出?”
你们还要面对
来自双方父母和亲戚的“道德绑架”:
有孩子的:“你们都是做父母,要为了孩子想一想,忍心让孩子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吗?”
没孩子的:“生个孩子就好了。”
更苦口婆心的也有:“凑合过呗,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
大家设想一下:
从鸡飞狗跳的离婚撕扯,到扛过七大姑八大姨的劝和,能真正走进民政局离婚的两个人,简直已经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雄了。
结果,进了民政局大门,竟然只让填个表格,然后回家“冷静”三十天。
这要是我,可能当时就得把民政局桌子给掀了。
求求你们,赶紧把离婚证给人家吧。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条最新的新闻:
2019我国离婚数量再创新高,前三季度共计离婚310万对。
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草案要着急忙慌地上马“离婚冷静期”,感情是为了让离婚率看起来好看一点。
但其实,
我觉得要解决离婚率过高的问题,不是设置“离婚冷静期”,而是设置“结婚冷静期”。
两个人爱得情投意合,你侬我侬的时候,跑到民政局想要结婚,先让他们登记一下,然后回家冷静三十天。
这三十天里,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思考两个人的三观、性格是否匹配,两个人的未来与规划是否合拍;这三十天里,两家人还能先商量房子、车子、酒席、彩礼、嫁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在这三十天里,还能顺便还能把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时候要二胎,谁帮忙带孩子等问题先协商一下;在这三十天里,还能先试水看看有没有婆媳矛盾……
等三十天之后,说不定头脑发热的两个人已经冷静下来了,有的人觉得可能还没有做好结婚准备,就先不结了。
你看,离婚率高的问题立马解决了。
毕竟要想不离婚,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结婚。
而那些冷静了三十天仍然要结婚的人,势必已经做好了共同面对复杂婚姻的准备,这样的人,值得我们为他们鼓掌以及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人开始讨论起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其中最令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就是离婚冷静期。媒体炒得很热闹,我们还是看看法律条文的规定比较妥当:
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要知道这针对的是到民政局离婚的程序。如果双方闹别扭到法院去,那自然有法院的一套解释。至于法院那边的办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时间会更长一些,需要第二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
媒体之所以关注,还是由于老百姓对此比较关注。要知道,现在离婚的人数逐年增加,据报道,民政部公布2019年全国结婚900多万对,离婚400多万对。有了这个冷静期,一定程度上会让离婚登记降温。现在有一定的批评声音很正常,任何一件新制度出台,都会遇到不同的声音。但是在笔者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为此而做出让步,还是让这个制度执行几年后,看执行情况如何。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结婚都是成年后必然的选择。结婚的不容易,在城市和农村都显得格外突出。在城市,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真的是一件糟心的事情。特别是在很多大城市,女孩子尤其是一些优秀的女孩子,却长期找不到对象,只能单身。在一二线城市40岁左右尚未成婚的单身女性数不胜数,此外还有短婚离婚的年轻女性,没有任何组织对这些群体进行统计,但是数量之庞大,恐怕还是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男青年可能相对好些,但也面临不小的压力,主要是在城市里面有最基本的财产——住房。
在农村,找对象结婚,几乎成了所有家庭的首要任务。这几天,邻居家的小孩结婚了。从小他就是一个十分精明的小孩,很容易和人打成一片,然而不算太好的家境,却让他无法在年轻时找到合适的对象。直到30岁了,才找到了一个比自己还大3岁的女孩结婚。为了成家,他已经在县城买了房,并在县城的酒店里预定好了结婚的酒店,准备大摆宴席,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就没法娶到媳妇。要知道,村里面像他这样,比他的男孩子还有几十个人,没有娶到媳妇,还在家里打着光棍呢。
前几年,无论城乡,找对象结婚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有着很多困难,但2000年代及以前的人们,大多已经顺利结婚了。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逐步普及,人们对外面世界了解越多,对婚姻生活的期待越高。为了满足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很多人就没有草率结婚,等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或者白雪公主出现。更多的人则是有心无力,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没有太多实力来结婚。
所以,对于现代人而言,结婚真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
对于多数人来说,相对结婚而言,离婚却是相对容易一些。因为离婚也就是到民政局办个手续的问题,至于子女、财产等问题,考的还主要是民政局登记人员的法律指引,帮助离婚双方把有关协议立好。当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会有一些复印店,充当了这方面的中介,甚至可以帮助代拟离婚协议,帮助人们办理离婚协议。
与结婚不同,离婚时并不需要双方父母同意,甚至都没有与父母商量过,很多人已经把离婚手续办了。身边离婚的朋友很多,男男女女都有。听他们讲述离婚的故事,没有什么复杂的。只要两个人商量好了,把协议拟定好了,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离婚,也就是半天的事情,非常容易,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也很高。
当然,我这里说的是两个人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往往是一方急于离婚,软磨硬泡、连哄带骗,想方设法说服对方同意离婚,对方看到这种情况也知道没有在一起的必要,可能也就同意了;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看不惯对方,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早已准备离婚,只是履行一下有关手续。
所以,对于那些很容易走进民政局离婚的人,设置离婚冷静期,对于这些人来说,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会让那些原本不想离婚的人们,重新想办法挽回婚姻,让一个完整的家庭继续走下去。换句话说,设置这样一个冷静期,对于这部分人没有多少影响。当然,如果是那些在外面早就有人了,就等着离婚的人士,可能会是一个如鲠在喉的障碍,但这也算是对他们的一个小惩罚吧,让他们享受一下等待,也没什么大问题。
与上面说得情况不一样,很多人离婚遇到了不少麻烦。比如,身边一位大姐,与老公的关系极度恶化。原因主要是丈夫喜欢喝酒,喝完以后就在家里闹事,动不动就威胁他和孩子,甚至曾经动手打过他。然而,她多次提出离婚,对方都不同意。她也曾经起诉离婚,结果对方跑到单位去闹,让一帮同事在那笑她,无奈依然坚持诉讼,但法院还是没有支持他的请求。
还有一些人,更是奇怪。经常在外沾花惹草,可以说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但这些人以孩子、家庭责任为借口,拒绝和妻子离婚。有个老乡就是这种情况,自己在外挣了一些小钱,结果不可一世,到处包养小三,还和办公室的小文员们尝尝鬼混到一起。他的爱人跑到办公室去闹,他避而不见,去他老家让父母给做主,面对父母的逼问,仍然坚持不离婚。现在两人已经分居,但仍然坚持不离婚。
此外,更为严重的是,家庭暴力频发的家庭,由于双方关系已经恶化,根本没有调和可能,离婚成为唯一选择。然而,当一方到民政局申请登记,或者法院起诉离婚,另外一方却坚持不同意。受害的一方,生活在人间地狱,最想的就是尽快离婚,赶紧离开这个可怕的家庭。
对于这些人中的离婚发起方来说,看到离婚冷静期这个政策,多数还是有一些反感的,他们害怕这个冷静期,让他们期待已久的离婚来得更晚。实际上,这是多虑了。如果真的遇到了离婚难,就已经超越了民政局离婚登记可以解决的范畴。这个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起诉,多起诉几次就可以离婚了。这里要着重提醒的是,离婚诉讼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该怎么往下走,法律有程序性规定,法院系统有专门的司法解释。
说了这么多,就想说明一个道理,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新生事物,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毕竟还没有实施。与其担心满满,不如让它实行一段时间再说。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整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