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根据法院的判决共同行使监护权。在法律实践中,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没有两地分居的情况,并且双方都没有家暴、吸毒以及赌博等不适合行使监护权的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判决双方轮流对子女行使监护权,对子女进行抚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双方对其子女的抚养、监护权并不因此而消灭。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则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则需要征得子女自己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3-03-17 18: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