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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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婚姻登记查询条件
条件一、婚姻登记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隐私信息,所以其他无法查询,如果是需要查询个人婚姻信息,是需要自己带着有效的身份证件,去自己就近的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可以在所在城市的档案馆里去进行查询。
条件二、通常情况下只能是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档案处进行查询,但是如果是触及到一些法律需要,国家的人民法院,还有检察院,所在的公安机关单位是可以进行查询,这是为了对一些信息进行确认,在查询之前必须要有相关的执法书才能查询。
条件三、如果是在帮助当事人处理一些案件的律师或者委托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可以通过民政局进行查询档案资料,但是查询的要求也是需要有法院给出的查询证明,还有自己的证件证明,这样才能够进行第三方查询。
条件四、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当事人最亲的直系亲属可以进行查询,比如说夫妻关系就可以进行查询婚姻登记记录。
二、怎么查对方是否已婚
1、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2、结婚证网上查询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后,有望实现这一目标。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4、如果查本人的结婚证,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5、结婚证网上查询到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后,有望实现这一目标。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7、查询信息是有有许多条件限制的,公民个人是无法查询的。
8、婚姻登记属于公民个人隐私,其内容不是随便能查阅的。
9、结婚证婚姻信息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三、婚前怎么查对方是否已婚
1、民政局了解
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询,然后可以知道对方的婚姻状况。需要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才可以。如果是委托别人帮你查询的话,需要有公证后的委托书。
2、直接问本人
其他的方法都是间接的,如果想要获取准确的信息的话,那么选择直接问男生是最好的。不过有的人就算你问了,也有可能会欺骗你。
3、咨询他的朋友
如果跟对方的朋友比较熟络的话,那么可以询问下他们,不过建议暗中询问。询问朋友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假的,因为对方的朋友可能会帮他打掩护。
4、询问男方邻居
可以询问一下男方家附近的邻居,有的邻居比较八卦,这些事情她们可能会告诉你。可以跟邻居聊聊男生的为人,生活如何。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婚姻登记查询条件以及怎么查对方是否已婚的内容了。如果对方没有结婚,你们又商量好婚事要登记结婚了,记得去民政局领证之前,查清楚
婚姻登记照片着装要求
,按要求着装,这样到时候拍照的时候才不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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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婚姻律师代理了一个
起诉离婚
案件。我的委托人女方马女士(化名)准备起诉男方冯先生(化名)离婚。案情并不复杂,马女士于2001年经人认识了冯先生,2003年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二人
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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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居,马女士打算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拿着马女士的结婚证拒绝归还。
没有结婚证便不能证明马女士与冯先生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于是,本律师建议其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海淀区民政局,让民政局出具一个婚姻关系证明。没想到,海淀区民政局的答复竟然是查不到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马女士当时便慌了神儿,难道自己的婚姻是虚假的不成?经过一番询问,本律师得知民政局可能把马女士的结婚登记档案放在了档案馆。于是,本律师陪同马女士又去了海淀区档案馆,终于在档案馆里查到了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并取得了档案馆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马女士的
案件虽然已顺利起诉,但本
离婚律师
感觉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确实不完善。作为民政部门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为某位公民办理过结婚登记!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即便民政局把档案存放在了档案馆,也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查找。退一步说,其还可以把婚姻登记信息输入计算机以随时查找。试想如果所有婚姻登记部门都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至少可以杜绝不法之徒犯重婚罪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