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民政局离婚手续

   2023-10-29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460
核心提示:1导语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那么该如何申请离婚呢?李律师整理最新法律规定,解答如下:2怎样离

1导语

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那么该如何申请离婚呢?李律师整理最新法律规定,解答如下:

2怎样离婚?

目前,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之间商定好,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那只能走诉讼离婚的形式了。篇幅有限,今日仅介绍协议离婚的流程,诉讼离婚的细节下次再给大家介绍。

3到哪里申请离婚?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当初在哪个民政局登记的结婚,就还去哪个民政局申请离婚。

如果忘记自己当初在哪个民政局结的婚,看结婚证即可。

4初审

夫妻双方拿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应当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那么则需要双方均出具书面遗失声明,到档案室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之后,工作人员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等待。

5冷静期

夫妻双方拿到回执单后,需要回家等待三十天。这三十天怎么计算呢?应当从领到回执后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一直往后数三十个自然日,到第三十一天的时候,双方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这三十天的时间内,如果一方反悔了,可以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到民政局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核实后,批准撤回。这样的话,仍算是双方没有离婚,如果再次提起离婚,还需要双方共同重新到民政局提起初审申请。

6发证

过了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就应该在递交初审申请的第三十一天,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三份、结婚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

但是,如果超过三十天,双方没有去正式申请离婚证。那么从第三十一天起算,再经过三十天了(也就从递交初次申请第六十天)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到哪里申请离婚的回答,如果仍有疑问,欢迎垂询。另,律师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对诉讼离婚不影响。对于诉讼离婚的有关流程,敬请期待后续分享。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伉俪干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伉俪干系终止之日。那么离婚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网友咨询:

离婚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起算,两人回家等待30天;

3、在上述30天内,两人都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

4、30天到期后,两人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定要在第一个30天期满后的30天内申请,逾期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北京律师解析:

离婚证办理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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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议离婚手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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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

推荐阅读:婚前财产离婚后归谁,按揭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根据民政部文件内容做了一份相对精简的流程图。

也是就说以后,从开始到拿到离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去至少三次。

第一次,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就开始进入离婚冷静期。

第二次,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第三次,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注意以上流程应当本人亲自到场。

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是落实了,但是对应而来的问题,却还需要配套解决,

比如知乎用户猴子老湿的回答提到,

冷静期内夫妻所得财产的归属,如何来判定,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另一方取得的收入是否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冷静的次数,如果一方经历了冷静期之后未共同前去申请,那下次又要冷静?

冷静期对家暴等恶劣离婚事由的适用,冷静期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恶意增加债务的规范,等等的问题改如何规范呢?

哎,不得不感叹,比起结婚,离个婚是真的麻烦。

但是这只是针对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和平分手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并无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实务的判决中,除非有以上的法定情形,一审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

我就在想,法官拿着法槌,对当事人说,你们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予离婚。

这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人感情破没破裂自己不清楚吗?

最关键的是,这一系列的措施,这真的能降低离婚率吗?用法律的条条框框来规范感情,真的有效吗?

离婚程序简单,大家就会去离婚吗?

离婚程序复杂,该离的就不会离了吗?

以下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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