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民政局离婚时间

   2023-10-30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940
核心提示:导读:结婚领证的专属机构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任何一对要结婚的新人都要去往民政局办理证件,所以为了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导读:结婚领证的专属机构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任何一对要结婚的新人都要去往民政局办理证件,所以为了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2021民政局上班时间要了解下哦,那么民政局放假

时间表2021

是怎样的呢?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民政局

2021民政局上班时间

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特别节日或特殊日子,如果有预约,我们可以牺牲休息时间,为您提供服务。

婚姻登记处收费项目如下:(根据无为县物价局无价费证第002号、无价服证第15070202号)

婚姻登记工本费:9元/对

结婚证件礼盒:18元/个

复印、打印:1元/张

照相:30元/8张

民政局放假时间表2021

一、元旦:

2021年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结婚登记的要求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

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6、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7、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后户口怎么迁移

第一步,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居)委出具计生证明。

第四步,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第五步,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第六步,由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第七步,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第八步,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结语:以上是小编整理的“2021民政局上班时间,民政局放假

时间表2021

”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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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和到法院诉讼离婚。民间流传的分居2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了具体的离婚程序,主要内容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的,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后,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上述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程序比较简单,只要双方完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双方亲自带齐相关证据和离婚协议书,当场就可以把离婚登记手续办好。

正是因为简单,夫妻双方才更要慎重,要在冷静的情况下,想得清清楚楚才去办理,对子女和财产的安排也要写得明明白白,避免今后后悔或离婚后产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纠纷。

二、到法院诉讼离婚。

(一)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判断是否准予登记离婚的标准其实只有一个:双方完全自愿,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其实也只有一个: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列举的情形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标准。

民间流传的分居2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法多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列举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的误解。对这一规定的误解也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如果没有达到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标准,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不准离婚,而达到了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标准,无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有些人把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就可以离婚,理解为自动,所以,分居2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法就在民间流传开来。

(二)如何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但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有分居满两年的事实。2、分居满两年的原因是感情不和。3、分居满两年的事实和原因必须让审判案件的法官知道。

除非对方自认,一般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几乎是难以举证证明的,因为夫妻之间的事外人不可能完全清楚,即使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离开一两天夫妻相会,外人是不可能得知的,所以,几乎没有单位和个人愿意出具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更难举证了,即使一个在北京,一个在纽约,出入境记录证明夫妻双方确实2年以上未曾在一起,但只要对方说是为了将来能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才不得不分居,就不能证实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有些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事实上也处于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状态,为避免反复到法院起诉的麻烦,认为只要分居两年以上,再到法院去起诉,就可以一次性解决的想法,也是不符合司法审判实际的。因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是被证据证明了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已经发生了的客观事实。到时候如果对方不承认分居满两年,想要举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对方有婚姻法列举的准予离婚的其他情形,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客观事实就很有可能变成不了法律事实,从而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原告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一般要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二)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原告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到户籍所在地之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证据证实的,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居住,或者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或有证据证明的原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对方及子女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房产证等财产证明和民事起诉状、财产清单、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

(四)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归谁抚养其实是父或母对子女直接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不决定子女的归属。离婚后子女无论归谁抚养都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子女不归自己直接抚养和教育而中断。比如说父母仍然都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与子女之间仍然相互有继承权,子女成年后对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等。另外,子女归谁抚养并不意味着直接抚养方可以给子女改名改姓。

离婚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但是子女是最无辜的,所以,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夫妻双方都应当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妥善安排好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具体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司法实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条件基本相同的,可考虑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父母对八周岁以上的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抚养费一般按不直接抚养一方固定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参照当地消费性支出标准支付。

(五)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只要不能达成调解协议,都是由人民法院在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下依法分割的,主要是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及由哪方控制,如果对方对离婚存在婚姻法上的过错或者需要对方在离婚后进行经济帮助也要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对不能直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减少分割给双方带来的损失,一般建议由双方竞价,价高者得,如果不能通过竞价解决,就需要评估,这就会损失评估费,如果评估后双方都不能协商好归属,还需要拍卖,拍卖造成的损失更大。

离婚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但是子女是最无辜的,如果双方再婚了又生育了子女,对之前的子女的关爱程度一般也会下降。建议在分割财产上多考虑子女的利益,比如说房子由子女所有,有直接抚养子女方带着子女居住,待子女成年后过户到子女名下。

对于涉外婚姻,涉及特殊财产的分割比如股权、特殊房产等问题,因为篇幅有限本文没有介绍。

一、离婚,离不了亲情。

当婚姻出现故障后,经过冷静地认真思考后,还想离婚,我们要做的事就是放弃爱情,保留亲情,减少离婚带来的损害。

离婚只有两种程序: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民间流传的分居2年以上自动离婚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更隐蔽、更平和,对双方、双方子女和双方父母造成的伤害更小,如果条件成熟也更容易复合。与法院判决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显然是更合适的。

诉讼离婚也分为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法院调解离婚相对于判决离婚更容易缓和双方及双方父母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今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如果有一方起诉离婚了,双方都应当冷静面对离婚诉讼,一方想和好可以寻求法院帮助,创造对话机会。一般法官处理的形形色色的婚姻纠纷非常多,对婚姻维护比较有经验,双方都应当认真听取法官的建议。

如果原告坚决不和好,作为被告也要冷静思考,判断有没有和好的机会,如果还有和好的机会,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便于给和好争取时间。争取到了和好时间,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指责对方,应当认真研究和好的策略。分析对方为什么离婚,对自己有哪些不满意的地方,然后积极改正,并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对方知晓自己的改变。

我们有幸处在和平而强大的国度里,再软弱的人都有国家作为后盾,也不会有所惧怕。人大多数时候都是服软而不服硬的,如果要想挽回婚姻,最好不要用强硬的手段。要通过自己的改变慢慢感化对方。

所谓“百年修来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前妻也是妻,前夫也是夫”,岁月留下的痕迹是无法抹灭的。特别是儿女夫妻,“如果你的女儿嫁个他的儿子,你们是亲家,现在你的儿子就是他的儿子,你的女儿就是他的女儿,你们即使离婚了,至少比亲家要亲吧!”如果认为基本上没有和好的机会,就要主动放手,不要因为不断的离婚诉讼,加剧双方及双方家庭的矛盾,使双方子女受到更大的伤害。另外主动放手,一般还可以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争取到多一点的利益。

二、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文书。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准备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财产证明材料(房产证等)和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虽然法律规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但是婚姻登记处一般只是稍微做一下劝解或不做劝解,婚姻登记处对离婚协议的审查也只是做一般性的审查。所以,到婚姻登记处离婚要在冷静的情况下去办理,对子女和财产的安排要想清楚,写明白,避免后悔或离婚后产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纠纷。

(二)离婚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

离婚协议书一般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男方和女方基本信息、协议具体内容前的交代、协议内容和尾部。

1、标题和男方、女方基本信息。

标题是离婚协议书,一般用宋体字2号并加粗居中。男方和女方基本信息一般用宋体字4号,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当然也可写职业信息等。

有些婚姻登记处只要写男方:xx和女方:xx,也可以按照婚姻登记处的要求写,但如果写全了一般婚姻登记处也会办理的。

2、协议具体内容前的交代。

一般写明双方结婚登记的日期,婚后生育子女的时间和姓名,夫妻感情破裂和自愿离婚的表示。协议具体内容前的交代一般用宋体字4号。

3、协议内容和尾部。

协议内容一般包括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归谁抚养、

抚养费

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个方面。尾部是双方协议人签名及时间。协议内容及尾部一般用宋体字4号。

三、诉讼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诉讼文书。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对方及子女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房产证等财产证明和民事起诉状、财产清单、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手上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处调取婚姻登记证明或婚姻登记底册。如果没有对方及子女身份信息可以到派出所调取(如果派出所不让调取可以在立案时和法院沟通)。另外支付宝城市服务一般可以查询到自己的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一些相关信息,这样可以减少调取证据的困难。

(二)离婚诉讼的心理准备。

法院起诉离婚,不像到婚姻登记处那么简单。起诉后需要三到六个月的处理程序。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如果认为双方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需要等到判决书生效后六个之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但也不是绝对的。做律师之初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当事人达到《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条件,法院不依法判决离婚。后来和法官沟通多了,才明白,离婚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法院也是抱着挽救一对是一对的态度,才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都以判决不准离婚为原则。所以,当我们完全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仍然判决不准离婚时,不要抱怨法官,因为在法官眼里,各种瓜葛的存在表明我们的婚姻还有挽救的机会。这点原告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认为起诉了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到法院离婚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提出自己的相关请求,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功,法院如果判决离婚,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不一定涵盖所有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判决,在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告要有心理准备,到法院起诉了,诉讼结果很可能不一定能让自己满意。

法院诉讼离婚还可能会碰到送达难的问题,因为诉讼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需要对方表达对离婚的态度。法院也需要听取双方的观点,才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破裂,所以,法院一般需要确保被告已经收到了原告的起诉材料副本和法院开庭通知等材料。在被告故意躲避的情况下,送达是困扰法院和原告的一大难题,原告可能会为此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对此原告也要做好心理准备。

(三)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书的格式和内容。

证据材料收集好了,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就需要着手书写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书。离婚诉讼的民事起诉状是有固定格式的。一般包括标题、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尾部。

(一)标题和原、被告基本信息。

标题是民事起诉状,一般用宋体字2号并加粗居中。原、被告基本信息一般用宋体字4号,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当然也可写职业信息等。

(二)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一般用宋体字4号并加粗居中,具体请求一般有四项,一般也用宋体字4号,一般情况有四项: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原、被告离婚;2、子女抚养和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探视权如何实现;3、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分割;4、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承担。当然如果涉及离婚损害赔偿和离婚后的帮助也需要在诉讼请求第4项前面另加项写明。

子女归谁抚养其实是父或母对子女直接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不决定子女的归属。离婚后子女无论归谁抚养都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子女不归自己直接抚养和教育而中断。比如说父母仍然都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与子女之间仍然相互有继承权,子女成年后对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等。另外,子女归谁抚养并不意味着直接抚养方可以给子女改名改姓。抚养费可以要求按月支付,但因为涉及到执行问题,法院一般希望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对于这一点也要明白法院的难处,我们试想一下,一个基层法庭就几个人,每年要审理上百起甚至几百起离婚案件,如果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法院面对执行问题的压力是十分巨大的。探视权是法定权利,诉讼请求可以写要求每个月探视几次,或允许对方每个月探视几次,其实也可以不写,因为探视权法院一般没有办法执行,调解书或判决书也会有意无意回避这一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管怎么写,只要不能达成调解协议,都是由人民法院在照顾女方、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下依法分割的,一般建议直接写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分割,主要是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及由哪方控制,如果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不写。对不能直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减少分割给双方带来的损失,一般由双方竞价,价高者得,如果不能通过竞价解决,就需要评估,这就会损失评估费,如果评估后双方都不能协商好归属,还需要拍卖,拍卖造成的损失更大。

离婚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但是子女是最无辜的,如果双方再婚了又生育了子女,对之前的子女的关爱程度一般也会下降。建议在分割财产上多考虑子女的利益,比如说房子由子女所有,有直接抚养子女方带着子女居住,待子女成年后过户到子女名下。

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由原告先行缴纳。虽然离婚没有胜诉,都是一段婚姻的失败方,但以表示原告起诉是有道理的,一般建议直接写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和尾部。

事实与理由一般用宋体字4号并加粗居中,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一般也用宋体字4号。事实与理由一般写清楚结婚登记日期,子女出生日期及姓名,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的时间。当然也可以写相互认识的时间,举行婚礼的时间。诉状控制在一页,既保护环境又利于节约法院立案时审查的时间。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建议高度概括就可以,诉状只是为了启动程序用的,法院判决主要看证据,如果有影响离婚判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实,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庭审举证时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一般用双方没有共同语言、被告不顾家庭,喜欢赌博、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和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等概括,要根据自己实际碰到的情况概括。最后写一下“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的套话。

尾部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某某人民法院。最后右下角写具状人和时间。

俗话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

但如果夫妻二人分居了

就极有可能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那么,分居多久会自动离婚呢?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满2年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且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2、满2年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许多人不知道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

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

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

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怎样算分居?

首先,分居要具备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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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在分居期间的财产有一部分可以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还有一部分则可以认定为属于个人财产的形式,两者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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