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如何计算此时间

   2023-03-17 19810
核心提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的计算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的计算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3-03-17 20: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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