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婚姻法: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根据婚姻法:离婚的方式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也是我们大家通称的自愿离婚,双方协议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拿到离婚证,视为你们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或者一方不想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判决双方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经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领取了离婚证,那婚姻关系就终结了,双方都是单身的。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很多的朋友产生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后,双方就自动离婚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离婚只有上述的两个离婚方式。
所以,经过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是有效的。同样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效的。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债务问题等,作出明确的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也是有约束力的。
婚姻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三、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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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离婚案件过程中,拉锯战会非常漫长,在此期间可能双方协商了多个结果,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那这多份离婚协议书,其效力是怎样的呢?首先,对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是优先的,其他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与其相冲突的,以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为准;其次,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其他离婚协议书有约定,可以参照约定。
总之,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领取了离婚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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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微信消息在发出后的2分钟内尚可以撤回,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什么是离婚协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为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真实案例】
男女双方原为夫妻关系,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离婚后男方应向女方支付财产补偿款和生活补助款共120万元。后男方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给女方,女方起诉至法院。
一审,男方答辩:“我和女方结婚后,家庭支出并不是女方一人所为,我无需给女方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帮助款,属于赠与,但我现在决定撤销赠与。另外,离婚协议书是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下签订的,相关约定都是无效的。”
经审理后,一审法院认为,女方和男方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男方虽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但未提交相应证据,故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另外,即便双方协议约定的给付补偿款和帮助款在形式上符合一般赠与情形,但此非单独的赠与合同,而是和人身关系、子女抚养等内容有机联系的整体,不能任意撤销。因此,法院支持了女方了全部诉讼请求。
后男方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笔者解读】
经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可以主张撤销吗?
答:可以,但是有前提条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所签署并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如一方要对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在没有欺诈、胁迫情形下订立的离婚协议,视为男女双方对自己的权益有了充分的考虑和权衡的商定结果,即便某些协议内容在外人看来明显不符合常理,如约定的补偿数额或违约金过高等,但因协议内容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彼此不能任意分割,也不能任意撤销。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对各种各样的事情做决定;换成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处分和承担各项权利义务。
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谨慎处理好自己的权利义务。当然,人无完人,且术业有专攻,笔者建议在处理自己权利义务时,如离婚协议的条款约定,当事人自己不清楚的,为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咨询对应的专业领域人员,如离婚对应的即是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最后,愿各位所做之事皆无需撤销。
谢邀。
这个根据个人情况、个人需求来决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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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在后台或是付费咨询里看到很多人找我审核离婚协议,简单列几句情况,让我帮忙看看自己按模板写的离婚协议有没有问题。
说句实话啊,没有哪个律师愿意去审查一份协议,因为审查协议所花费的功夫,不是大家所谓的,你简单帮我看看就行,看看哪里有问题,这样写行不行,就OK了。而是需要当事人具体的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财产情况,并根据个案情况来起草一份定制版的协议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审查的意思,代表着重新起草,是要对协议负责的,而不是简单几句话说明哪里有问题就OK了,那才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一般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证明双方都对离婚这件事没有异议,那接下来就要看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有没有要求了,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双方都能达成一致,那就无需找律师起草,按照民政局的协议模板直接填写就好了。
但如果夫妻俩在财产分割上争议不休,比如家里财产比较多、比较复杂的,或是某项财产你认为不该给他分,或是你的某些财产不想给他分的;又或是在子女抚养权上有异议的,比如孩子抚养归属没有完全确定、抚养费或探视权达不成一致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大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并委托律师来起草,以便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千万别等到协议签完了再来找律师咨询,还能反悔吗?多半反悔不了。也别自己按模板填完后再去让律师审核了,你自己起草的80%是不能用的)
不知道怎么起草离婚协议的,评论区留言,我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