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结果的通知方式如下:
1、书面通知;
2、打电话给当事人,询问是否受理,然后拿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3、通过邮局邮寄进行通知。
交通事故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2023-03-18 00: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