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2023-11-02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63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什么意思?

也就是离婚登记需要三十日,届满后再在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换句话说,即使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离婚协议也写好了,但还是要等待离婚登记的三十日,也就是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再遇到一方因为客观非婚姻纠纷原因,比如工作繁忙加班、因公出差外地等导致无法在“届满后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可能又得重新经历“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这样一个程序与阶段。如此,就不是30天,可能是60天、90天……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那是不是就必须经过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非也!

“离婚冷静期”,其针对的主要是那种“冲动离婚”的情形,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和期”。在冲动之下,夫妻双方即使进行了离婚登记,那么在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能冷静下来,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退一步说,这离婚登记三十日过了,届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对于“冲动离婚”的夫妻来说,夫妻俩哪怕是进行了离婚登记申请,权当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了一个玩笑,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还不是算了。夫妻俩该过小日子的,继续过起走!谁叫夫妻俩是纳税人呢,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一次、两次“玩笑”又不犯法。

事实上,不管是冲动离婚,还是铁了心要离婚,只要协商好了,下面所说的办法是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的!

这个办法就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以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离婚。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直接到法院,通过速裁程序,法院出具调解书,可以快速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至少一个月的时间了。即使法院再忙,案件再多,只要双方去法院,说已经协商好了,只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那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是非常“喜欢”,非常“欢迎”的。为什么?因为他们也需要业绩,调解离婚只需要一份调解书,就可以办完一个案子,同样有案号,何乐不为?比起法院开庭、法官写判决书,简单多了!法官甚至可能停下其他工作,优先处理?这个事情。

就在前面一周不到的时间内,我就代理了一个调解离婚的案子,直接到法院协商好了,书写一份调解书,当场盖章拿法律文书走人。

有人不禁要问了,那么调解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何异同,各有哪些利弊呢?

下面以一个表格的形式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当然,作为律师,我个人还是建议不要采取调解离婚的方式离婚。

原因很简单,还是过去的一个观点,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别说是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哪怕是诉讼离婚,在离婚之前,我都会劝解双方当事人,尽量不要离婚。而不能因为我是律师,为了接到这单业务而怂恿当事人离婚。同时,如果是调解离婚或协议离婚,最好不要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模板,或者随便在网上下载一个免费协议。因为免费自然有免费的“道理”,不是约定不全,就是不适用每一位当事人。与其如此,不如找一份比较全面的《离婚协议》,删除自己的不涉及事项即可。(参考:

【2021年版】离婚协议范本(附:修改、使用说明)

调解离婚可能比协议离婚快,也容易申请强制执行,但调解离婚的快自然也掩盖了协议离婚的慢的优点——“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目的与精神。不过,现在已经有少许法院也在设置类似于“离婚冷静期”精神的地方规矩。是否予以推广,目前不好判断。因此,究竟采取调解离婚、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三者的利弊自行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年轻人草率进入婚姻,然后又草草收场,婚姻的不幸也经常延续给下一代。民法典对于婚姻家庭制度,也有新的规定。那么,民法典对于离婚有什么新的规定呢,离婚必须有一个月冷静期吗?深圳冠杰律所小编带你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典现在离婚必须有一个月冷静期吗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只有协议离婚才存在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在民法典生效之后,也就是2021年1月1日之后,协议离婚时存在冷静期的。这主要从社会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的。因为很多人离婚都是一时冲动,冷静期能够让离婚的人冷静的分析,不被情绪冲昏头脑。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方面的法律问题,来深圳冠杰律所咨询律师吧。

协议离婚流程:

http://www.

gjlaw.net/fwly/fhyjt/

离婚冷静期,这个话题在年中时引起热烈讨论,在这个年末时又引发一波热搜。因为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到底什么是离婚冷静期?这几天总有人在问……既然这样,家理律师不妨带大家来解读一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通俗来讲就是离婚跟之前相比较变复杂了。

其实确切的应该说,协议离婚变复杂了。

甚至有人预测,2021年1月1日之前,全国将迎来一个离婚小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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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很多给家理律师打电话的咨询者经常说:“TA不同意协议离婚,我该怎么办?”如果连协议离婚都走不通的话,只有诉讼离婚,

而“离婚冷静期”只对协议离婚有效,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诉讼离婚中设置冷静期没有意义,当事人去法院立案,立案庭会将案卷转到“庭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大约要1个月,调解不成,案卷移回立案庭,立案庭再将案件分配给法官,进入正式诉讼程序,又要持续3-6个月。经过这么久的时间,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了,不需要更多。

原本诉讼离婚的程序就已经很繁琐,耗时很久。

在家理律师接手的很多离婚案件中,迫切想要离婚的,90%都是在婚姻里受迫害的那一方,这事儿不分男女。

有句话是这么形容的,

“妥协的人都在忍气吞声,生不如死才想离婚。”

因为现实婚姻中,女性处于弱势的居多,所以统计数据表明,我国80%的离婚是由女性提出。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是一个社会结构性问题,不是单纯靠限制离婚就能改善的。

离婚冷静期开始之后极有可能出现的现象就是:已经协商好要离婚的夫妻俩,在冷静期内一方突然对协议内容反悔,不离了怎么办?民政局还是不能给办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转诉讼。无形之中,除了加大真正想要离婚之人的痛苦和成本,增加诉讼离婚的数量,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针对“离婚冷静期”需要注意以下几大潜在风险,其中包括

拖延离婚、家庭暴力、婚内出轨、挥霍资产、转移财产、伪造债务

冷静,似乎是婚姻万能的解药,其实不然。

人们总觉得离婚是因为冲动,年轻,急躁,只要冷静,理智,忍耐,就能彼此捆绑到最后。

在今年5月份参加中国青年报两会特别节目《中国青年说》时,家理首席律师易轶律师曾说过

与其靠离婚冷静期来解决高离婚率的问题,不如更改为“结婚冷静期”。

因为真要谈到头脑发热就作出决定,结婚的决定更多来自于冲动。冷静,我们都需要冷静,在走进婚姻之前就需要。

家理律师经常对当事人说离婚要快,特别是做下决定后,否则很容易错失对自己有利的时机。相反,结婚要慢,多些考察,才不会在刚一步入婚姻就折了腰。

“离婚冷静期“也会让更多人结婚变得更冷静,由于结婚的风险系数增加,更多人会开始重新思考婚姻这件事。

归根到底,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给很多冲动的夫妻,特别是年轻小夫妻留出时间好好思考自己到底要不要离婚,最大化避免因一拍脑袋啥事不管就下决定离婚的情况出现。

但离婚冷静期并非是后悔药,夫妻吵架时说“离婚”,常常是相互威胁,希望对方能妥协。可一进入离婚的法律程序,就迈过了最难的心理门槛,行动就有了惯性,30天的冷静期怕是远远不够。

1、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确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对婚后收入和财产归属进行提前约定;

2、离婚时,对于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无异议,尽早进入诉讼离婚程序并委托律师介入,毕竟明年协议离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3、离婚时,对于双方不同意离婚,存在过错且愿意在财产上让步的,建议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视情况是否区法院起诉离婚;

4、离婚时,对于双方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意见分歧较大的,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梳理案件、提前准备证据、安排立案时间、做好相关的财产保全措施。

关于“离婚冷静期”这个话题,你有什么感受想说?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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