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离婚协议范本可以改吗

   2023-11-02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50
核心提示:这种情况属于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虽然比较少发生,但是还是有的:1.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补充协议在这种情况里

这种情况属于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虽然比较少发生,但是还是有的:

1.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补充协议

在这种情况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这个就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是什么。

王小美和葛大力,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

这种约定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因为已

不涉及人身关系的处理,而仅是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因此是有效的

2.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补充协议——反悔

此种情况其实和上一种情况是一致的,在补充协议有效的情况下,一方的反悔必然会引发违约,为不能以之前的离婚协议来作为抗辩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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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离婚协议——反悔

这种情况就更为极端,实际上,第二次签署的协议,根本不能称之为离婚协议,它本质上只是对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因为人身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已不存在对离婚这一关系进行约定的基础。因此,

离婚后签署的对于婚姻关系的约定协议必然是无效的,但是对于财产的约定则要另行考虑

作者简介:杨正雄,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各类婚姻家事法律法规,在省级刊物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富有同情心,善于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至今已有近5年的婚姻家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参与处理大量婚姻家事纠纷,擅于解决复杂婚姻、继承财产纠纷。热心公益,拥有近3年志愿服务经验,常年参加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得到获助者的一致认可。着眼未来,致力于私人财富法律风险预防与保护、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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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还能更改吗?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撤销呢?我们将带着大家通过以下三个案例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在熊某某、方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方某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现其以熊某某违约为由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部分条款,该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在丁某诉席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丁某称离婚协议是受胁迫所签的,提供电话录音光盘及书面录音摘抄一份。二审法院丁某某所述胁迫一节事实,并无证据予以证明,且事后丁某某既未报警,亦并未提出请求撤销,所以现席某提出相关请求后,丁某某再以胁迫为由提出抗辩,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在蒋某与叶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叶某以蒋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依法撤销二人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法律认可的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时点之前,双方均还享有及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包括

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之义务

。蒋某在与叶某签订离婚协议之时,已与他人发生男女关系并怀有身孕,此行为已经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且蒋某并未将此情形告知叶某,并在协议中声明其未怀孕。在此种情形之下,叶某与蒋某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协议中叶某对财产分割作出了重大让步。法院认为,叶某在得知上述情况下诉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有足够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其诉请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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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民政局内部范本,增加了注释、精神赔偿金、补助金条款、转移隐匿财产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管辖条款等,欢迎大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离婚协议书标准格式(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为止。

(注: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学毕业,需明确约定,否则成年后就无需支付抚养费,将成年改为大学毕业即可)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注:或约定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改)

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单可另行签订附件,清点好应有的家具和数量)。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注:产权手续变更的约定也很重要!)

四、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纠纷。

今后若发现,谁经手谁负责,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可向对方全额追偿。(注:该条款可能只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但依据本条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追偿。现在债权人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难度很大,一般都是认定为个人债务。所以这个条款的重要性没有以前那么大。但是浙江高院有出相关的意见,20万元以下的债务可能被推定为用于夫妻日常生活,进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

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10000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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