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进行二审再次审理案件。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案二审后还能上诉吗?以及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再起诉,具体解答如下。
离婚案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根据上述《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是终审,二审后不能再上诉。这是我国实行二审终审的审级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
这不仅仅只是针对离婚诉讼,对于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度,还有一小部分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度。实行两审终审的案件,在一审审理完毕后,不服判决内容的一方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一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我国的审判制度为二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后,任何一方不服均可以提起上诉,不是申诉。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及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作出终审判决。
此外,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因此,对二审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还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但对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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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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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案例:
王某和孙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于2017年10月,因孙某不孝顺父母,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法院叛决二人不准离婚。2017年12月孙某怀孕,怀孕后孙某与王某父母多次发生争吵,日子无法继续。王某决定要与孙某离婚。那么王某现在能否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间有限制吗?
解答:
王某目前是不能不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但起诉离婚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立法中这条规定主要是保护夫妻关系,防止有些人因为一时激动提出离婚,所以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此外,《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女性怀孕,分娩等期间属于特殊时期,需要人照顾,所以对丈夫在这种特殊时期提出离婚做出了限制。综上所述,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计算为:(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时间;(2)分娩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其1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在女方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一限制有两点例外:(1)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法院可以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进行决定。(2)人民法院认为确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如女方与他人非法同居而怀孕)。此外的”确认必要“由法院来判断,主要是一些使得对女方的保护丧失必要性或者严重威胁男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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