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监护权被剥夺,可以通过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新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要想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必须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3-18 06: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