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远都在。夫妻感情不和,很多都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也不是件容易事,它和任何事情一样,也是要走程序的,大致梳理了几点条件,每一点出问题都可能影响离婚证的办理。
1、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如果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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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不但结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也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是非自愿离婚,即受第三者干涉和指使下离婚的,这种情况法院不予离婚。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婚,受伤最大的还是子女。所以,婚姻法规定,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财务做出合适的处理,将子女安排妥当才能离婚,这个条件不满足,基本上离不了婚。(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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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婚姻法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他人办理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证件的合法有效也是办理离婚的条件必备之一,如果发现当事人伪造证件办理离婚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对伪造证件的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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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我去蛋糕店订了一个蛋糕、付了款并约定好5月1日去取。到了5月1日,我通知蛋糕店我不需要那块蛋糕了,要求蛋糕店把钱退给我。行不行?
我想大部分朋友都会认为,这样是不行的,因为蛋糕店已经按照约定把蛋糕给做好了,如果我这个时候可以单方面让我们之间的约定失效,就会给蛋糕店造成损失。为了保护上面这种关系,国家制定了合同法。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均有约定,只有在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事由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我不能够随意取消我与蛋糕店之间的约定,这正是法律约束力发挥作用的体现。
法律无时无刻不在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挥着影响,指引我们去实施合法的行为,制裁违法的行为,让我们可以依据法律预测其他人的行为,让人们对于他人、对于这个社会建立一定的信赖。
这种法律约束力体现在我们民法中的各个方面。《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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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法作为民法中的一个部分,自然也不例外。
人们的婚姻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婚。《婚姻法》也是这么规定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的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也许有人会认为,婚姻毕竟跟蛋糕不一样,婚姻涉及人的感情,正如问题描述里所说的“有一方要求离婚,想必这日子就已经是过不下去了”。但是,
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感情关系,它更是一个与财产、子女、其它家庭成员等有关的法律关系。当两个人确立了婚姻关系,就受到了这一法律关系的约束,夫妻双方信赖这一关系,其他人也信赖这一关系。许多行为正是基于这样的信赖才得以发生。
试想一下,人们努力赚钱,愿意把自己的劳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正是基于对夫妻关系存续下去具有信赖吗?父母出资为子女的家庭购置房产车辆,不正是基于对夫妻关系存续下去具有信赖吗?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许多生活方式都会发生改变。法律正是要保护这种生活方式、维持这种生活秩序,才将婚姻纳入它的约束范围之中。更何况,
婚姻法并不是逼你必须要过这种“过不下去”的日子,婚姻法并不要求你必须与这个过不下去的人住在一起,你可以与其分居。而且法律还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纵观婚姻制度的历史
,从古代的男权主义或者绝对禁止离婚(只有丈夫才能决定离婚或者中世纪欧洲的禁止离婚),到后来的有责主义(只有通奸、遗弃、虐待、侮辱等可以归责于配偶一方的原因才能离婚),到现在越来越趋向无责主义(分居一段时间即可离婚),
对于离婚的限制其实是越来越宽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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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关于蛋糕的例子,有一些朋友提出:“我既不要蛋糕,也不要钱,可不可以?”答案是可以的。这可能有两种情形,第一,你压根就没有去取蛋糕;第二,你跟蛋糕店说,你不要蛋糕也不要钱了,蛋糕店说OK没问题。(蛋糕店肯定不会强求你拿走蛋糕,特别是他还没有开始做这个蛋糕的时候)。如果是第一种情形,那就是你抛弃了你领取蛋糕的权利,但是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如果是第二种情形,那就是你们协商一致解除了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一方不同意离婚,多半是还对另一半抱有幻想,一直拖着万一有一天突然回心转意不想离婚了呢。
所以不同意离婚的那一方会找尽所有理由拖延不离婚。约好了下午去民政局,到了时间左等右等都不出现,一问说突然要加班,没时间去,下次再去办离婚吧。
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一拖就是大半年,最后拖了好几年都离不了。
而民政局规定,离婚必须双方本人到场才可以办理。
离婚必然是婚姻生活已经到了无法进行的哪一步,和平的分手好过闹得人尽皆知。
想要离婚,但又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离婚,感情也无法修复,住在一个房子里形同陌路,气氛压抑,对子女的成长来说,还不如直截了当的离婚了比较好。
一、协议离婚。
原本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了,当天提出,当天协议,当天离婚。
但是2021年1月1日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让离婚的天数最快变成了31天。
并且如果期间内有一方反悔,撤销离婚申请,或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没有去办理离婚证,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无疑是让想要离婚的人难上加难。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听说分居2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是不对的。
按照法律来说,只有两种方式可以算是正式离婚。一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一方配偶死亡,是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除此两种情况之外,其他的未办理离婚的分居,都算是婚姻关系的存续。
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如果对子女抚养权、财产等持有不一样的意见,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开庭前会先调解一次,调解成功,会直接给双方当事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签字后就自动接触婚姻关系了。
如果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且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判决完之后,再过6个月,才可以申请第二次离婚诉讼。
这时候如果一方再怎么不愿意离婚,只要法院判决了离婚,离婚就已经生效了,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的。
如果第二次开庭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可以继续提出离婚诉讼,直到法院判决离婚。但是一般来说大部分诉讼离婚的在第二次就会判决离婚。
三、离婚不要拖延。
离婚不要拖延,提出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就立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些协议离婚可能会拖上五六年之久,但一般离婚诉讼快的要半年,慢的也就2-3年,与其在漫长的时间中消磨,还不如一次性快刀斩乱麻。
所以不要犹豫,一边向法院申请,一边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某方出轨、转移财产、家庭暴力等。
如果证据成立,法院会在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上偏向婚姻之中的无过错方。
所以,一方拖延离婚,立即起诉,有很多例子都是一方拖延不离婚,诉讼到法院调解后,才成功离婚的。
四、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
不同意离婚60%以上都是因为财产,如果真的着急离婚,可以适当放弃部分利益,让协议书整体看做是偏向另一方。
有时候说的谁提离婚谁吃亏,意思就是先提出离婚的哪一方,为了离婚可以放弃部分财产,以求快点办理离婚一样。
主要看你能不能熬,所以现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考虑自己能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这方面做多大的让步。
如果坚持平分财产,那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方一旦不同意,会以一切力量来向法院证明你俩感情还没有破裂。
必要的时候,可以花钱买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