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活品质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当然,成果来之不易,少不了国家一项项惠农的政策,也离不开咱农民不怕苦不怕累,一点点的付出。可是,如今的农村,却有一种怪现象连年增长,这就是所谓的“离婚率”。以往,少有离婚的农村,为啥如今不断呈现上升的趋势呢?大家都懂,如今农村“娶妻难”依然困难,为啥不能坚守住婚姻家庭呢?这或许与年轻人价值观有关,毕竟,经济发展了,对于婚姻的理解也有了很大的差异,各自也不再将就,都有追寻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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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农村这几年年轻夫妻离婚的现象已经不是啥稀罕事了,既然谈到了离婚,虽然,去趟民政局办个证很简单,可是,在此之前,少不了涉及子女抚养权以及婚姻财产分配的争端!
涉及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其实,即便离婚,不管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可是,仍是夫妻共同的子女,双方都有抚养以及教育的义务。可是,对于财产来说,在离婚案件中却是分歧最大的地方!而界定婚姻共同财产,也成了财产分配的重要一环。2020年离婚出现了新变化,那就是不管离婚对错怨谁,这几类的“财产”都要归于男方,女方闹也没用!
一、农村“宅基地”不能分割,但是,婚姻存续期间在宅基地盖房,男方需要补偿给女方。
今年,农村宅基地将完成确权,对于宅基地来说,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宅基地“三权分置”也明确了,宅基地归属于村集体,因此,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自然也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
但是,对于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随着宅基地确权后,将颁发“不动产权登记证”。对于婚前,男方父母出资建造的,则应属于婚前财产,女方闹也分不了。而倘若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出资建造的,这时房屋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由于宅基地房屋的特殊性,一般来说,离婚后,由男方根据造价给予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二、结婚前,男方全额出资在县城买的房子或置办的汽车。在婚姻登记之前,由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在县城买房或者买的汽车,这些都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不能主张分割!
三、明确由男方继承的财产或其他物品,女方无非主张分割!
即便在夫妻存续期间,父母或其他亲人去世留下的房产或存款,倘若有遗嘱并指定由男方个人继承,女方将无权利进行分割。对于无遗嘱继承的财产,女方可主张进行分割!
四、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费等。
在男方工作期间,因为工伤而获得的不菲补偿款,这些资金即便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女方也无权分割。原因很简单,这些款项是支付给男方用来医疗康复使用或者保障以后正常生活用的,这部分是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五、男方个人物品,比如说手机、手表、衣服等等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购买的个人物品,比如说手机、手表、衣服之类的,即便价格很贵,这些也不能进行分割,当然,同理女方婚姻期间的个人物品男方也无非分割!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财产,虽然有些是在婚姻存续间获得的,但是,根据规定这些也只能归男方所有,女方不能进行共同财产分割。不过,如今的农村,对于大龄男青年来说,娶妻都亚历山大,即便已经躲过了“娶妻难”,为啥不能彼此好好的珍惜呢?离婚不只是盖个章就完事,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双方家庭,彼此都是大人了,更应懂得婚姻是需要经营的,需要共同保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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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往往因为长期累积的家庭矛盾、感情不和等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案件中,闪婚闪离的夫妻也有,但是不多,领证1小时就闹离婚的更是凤毛麟角了。
最近的新闻相信大家也有关注,
“大学生领证1小时闹离婚”
登顶热搜。这起案件是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正如热搜中所描述的那样,一对小夫妻刚领证1小时,男方就吵着要离婚,女方不同意,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01案情:领证1小时,男方提离婚
男方项某1995年出生,现就读于昆明某职业学院;女方陈某1997年出生,是昆明某口腔医院的护士。二人经项某老父亲牵线搭桥,相识相处,心生好感,恋爱几个月后,双方遂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然而,就在领证1小时后,男方项某却突然提出离婚,女方陈某困惑不解,不同意离婚。
而项某离婚态度坚决,不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02女方:男方骗婚,要求赔偿30万
为什么男方会在结婚登记后马上提出离婚呢?
对此,项某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其实他和女方结婚前已经分手了,之所以和陈某办理结婚登记,是因为女方在分手期间经常发消息骚扰、刺激他,这才使他草率做了决定。
而女方陈某认为男方的做法就是一种故意骗婚行为,不仅对自己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还会影响她以后的婚姻生活。据此,她要求撤销婚姻,恢复自己的未婚状态,并要求男方赔偿自己
30万
此外,男女双方均称双方结婚前、结婚后始终没有住在一起,不存在同居事实。
03法院:不准予双方离婚
我们先来看
“撤销婚姻”
的条件,《民法典》仅规定了两种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至于陈某所说的“骗婚”行为,显然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
此外,男方结婚登记后迅速提离婚的行为,能否给女方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需要进一步鉴定,也不符合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对于女方索要30万赔偿的行为,法院大概率不予支持。
那么,男方请求离婚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准予双方离婚。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5点:(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男女双方恋爱交往过一段时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且原告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综上,法院不准予双方离婚,判决驳回原告项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04结婚、离婚哪个更需要冷静期?
本案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婚姻不是儿戏,应当冷静,甚至有人认为,结婚和离婚的程序应当反过来。结婚要三思而后行,慎重再慎重,应当设置个“结婚冷静期”;离婚是双方的缘分走到尽头,好聚好散,弄个冷静期反而没有必要。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夫妻双方草率离婚的情况,但对本案来讲,这明显属于
“草率结婚”
。双方都比较年轻,对婚姻缺乏了解,抱着儿戏的态度进入婚姻,最后只会让彼此的矛盾越来越大。
至于结婚需不需要设置冷静期,我个人认为不需要。
婚姻自由不应当由法律过分限制,男女双方在进入婚姻之前,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磨合期,以及会见双方家长等,作为一个审慎的成年人,对于结婚后将面临怎样的生活应当有大致的预判。不能因为少数把婚姻当做儿戏,随意结离的夫妻,就限制了大多数人的婚姻自由。
对于本案,你有哪些看法?欢迎评论、点赞、转发,我会及时解答大家的法律问题!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工作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今天,律师就整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登记按照: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的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双方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协议书一式三份)、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发证:
1.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3.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办理过程中常见注意事项
1..时间:不计排队时间,一般20~40分钟左右办完,当天可以拿到证。
2.打印与照相:一般夫妻二人本人再带上上文证件原件,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附近一般都有打印与照相的。
3.收费:南方沿海城市部份民政局已不收费。即使收费,一般也是9元或者20元以内。
4..户籍所在地:前提你或者对方有一方是该市户口,否则办不了,白跑一趟。
5.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5.房产分割:有房产要分割或者要写在协议上的,建议把房产证(或复印件)也带上,因为协议上要写清楚当事人的房产的土地地址,若有错字过户不能免税。
6.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书,可以当离婚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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