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不是想选这个方式就能选择。适用协议离婚有个前提,就是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孩子由谁抚养、债务怎么分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毕竟协议离婚需要把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就是否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或者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还有财产分配存在巨大争议,就只能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2、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更低。协议离婚,即使现在已经有了冷静期,从申请当天起算,最快32天就能拿到离婚证,去民政局的次数是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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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而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审适用普通程序需要6个月,二审3个月。如果无法提供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那在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很可能需要两次诉讼才能离婚。也就是说你需要再等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起诉、开庭都需要去法院,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可能会多次开庭,时间成本更高。法院诉讼离婚也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所以律师费的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
不过诉讼离婚有个重大优势:如果对方反悔,不履行义务,那你拿着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对方不给钱,你还需要向法院先提起诉讼,拿到胜诉判决后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如果对方人品靠谱,选择民政局离婚省钱又省心,但如果担心对方反悔,还是走法院诉讼离婚更可靠。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的时候,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对于免除婚姻只设立了以下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通过法定的方式解除;将离婚协议留存到民政局后,发放离婚证,然后免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就是通过一方到人民法院申诉的方式,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后,以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闪婚闪离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从认识到结婚的过程可能是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年,闪婚有可能带来的是幸福美满的婚姻,但也有可能因为脑子一热结了婚,没有想清楚婚姻背后带来的意义和责任,所以随之出现了很多闪离的现象,婚姻存续的时间极短。虽然现在离婚结婚都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也不能把它当儿戏,随意看待,现在的离婚成本越来越低,很多时候小两口吵架了,话赶话的说出了离婚,当天就能到民政局扯证离婚,但是离婚手续逐渐简化,也有一些人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却会更加的麻烦。
1、离婚仅仅单独志愿,对方底子就不赞同离婚的。
2、离婚虽是两边乐意,但对产业的切割、债款的承当、子女的抚育底子无法达到一致意见,而迟迟无法处理协议离婚的。
3、一方归于无民事行为才能或是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此种景象是诉讼离婚是仅有免除婚姻关系的方法,由于无民事行为才能或是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人底子不具有达到离婚协议的才能,所签定的离婚协议也属无效协议。
4、感情破裂后,一方玩起了失踪,下落不明,另一方急于离婚的。
5、一方在国外学习或作业,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此种景象,如两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能达到一致意见,签定离婚协议的,可经过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程序免除婚姻关系。
6、两边对离婚及产业、子女处理都能达到一致意见,但没有时刻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可经过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程序来免除婚姻关系。
7、双方都达到了协议离婚,但是想经过法院调解的方式来保证离婚协议的履行能力,这样的镜像也能够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免除婚姻关系。
这4类人“不能”协议离婚,只能上法院请求诉讼离婚
1、在海外结婚的人
现在的人在谈恋爱的说都会追求浪漫,有的时候做事情就凭着一股冲动,所以我们才能在诸多爱情影视中看到很多年轻男女因为爱情做过许多疯狂的事情,比如在海外的时候,突然下跪求婚,然后一鼓作气的在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这样疯狂的事情虽然很少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但也不乏一些人确实是在海外结的婚,并没有合法的国内婚姻证明,这时候就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了,只能去法院请求诉讼离婚。
2、对离婚决定没有达成共识的人
一对夫妻的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一段婚姻,总有一方会先提出离婚,如果另一方也同意这个决定,那最起码两个人还能好聚好散,但是如果有一方并不同意离婚,提出离婚的人事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只有双方亲自到场,并且双方都是自愿的,才能协议离婚,不然只能上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3、对离婚协议有分歧的人
协议离婚的最大前提就是采取双方自愿的原则,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并且对于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没有异议,才能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离婚。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等方面存在分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去法院诉讼离婚才是最有效和最公正的办法。
4、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人
现在的年轻人普遍思想开放,对于婚姻的仪式感并不是太强,所以没有领证的同居夫妻比比皆是,这种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以公开的夫妻名义的生活的情侣,在法律意义上被称为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形式因为没有走合法的结婚程序,没有在民政局备案,因此想要离婚的时候,要是没有纠纷自然能好聚好散,但是如果有了孩子,并且还有了共同财产,那么是不能到民生局办理离婚的,需要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以解决这些经济纠纷和抚养权问题。
放在2020年之前,民政局协议离婚有两大优势:
一是省时
。如果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夫妻财产分割等事项已经协商好,那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非常快。除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需要预约外,基本上可以当天申请,当天办理离婚登记。
二是省钱
。在民政局离婚,不管夫妻财产有多少,哪怕过亿,手续费也是少的可怜,甚至有些地方完全免费。
但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后,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第一大优势会被大大削弱,原因是因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现在的民政局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民政局对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然后发一张《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夫妻双方在拿到《受理回执单》之后30天内处于离婚冷清期。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经对方不同意,直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过了30天冷静期,夫妻双方都未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离婚冷静期30天结束后,双方仍然同意离婚,仍然同意原先的离婚协议的,则需要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5、发证。只有经过前面四个步骤,符合条件的,民政局才会发给离婚证。
显然之前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时间将大大延长,省时的优势大大削弱,同时还增加了一个不可控因素:随时反悔。因为离婚的周期拉长,所以一方反悔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我们处理离婚案件,明显感受到双方意见的极其不稳定。很多人经常今天不想要孩子,回去过了一晚明天就要孩子了。所以离婚冷静期30天的设置,会给原本谈好的离婚协议增加很多不稳定因素。之前好不容谈好的协议,可能过几天就变卦,对方可能提出更为苛刻的要求,会给真正需要离婚的一方增加压力。
反观到法院起诉离婚,可能存在的优势是:
一是省时。
这是相对于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民政局协议离婚而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没有争议,那一般而言法院审查立案、出具调解书的时间会比民政局短。但这也是有可能的优势,因为在当前各地法院案件普遍饱和的情况下,法院对离婚案件立案是否会严格控制不得而知。
即使法院立案没有问题,但一旦进入审判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官审理简易案件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案情复杂则是六个月。即使双方协商一致的简单离婚案件,如果遇到特别忙的法官,双方也有可能等3个月才能拿到离婚的调解书。这里的时间跨度变化非常大。快的话,可以一两天;慢的话,可以三个月。
二是安全。
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离婚,民政局不可能把夫妻双方的财产、债权债务等审查的一清二楚,只要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办理离婚证。但这也可能导致弱势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中吃亏。例如夫妻一方在外做生意,另一方专职家庭主妇,家庭主妇无法掌握对方所有的财产线索,离婚时可能处于弱势。但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比民政局审查的更加全面、严格,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统一分割,能保障婚姻弱势一方权益。不过这也是相对而言,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法院也不会过多深入。如果一方离婚后发现对方还有其他财产,还可以通过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起诉。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种假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法院一般会非常严格审查。如果一方在外欠了一屁股债,离婚时净身出户,将所有财产给对方和孩子,对于这种恶意躲避债务、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法院将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法院诉讼离婚,不得不考虑的一大因素就是:费用成本。这也是诉讼离婚的劣势,也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优势。上文提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收费非常低,但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标的来收取。如果仅仅是离婚和处理孩子抚养权,简易案件仅收取120元;但是如果处理财产,那就要按照财产来收费。以10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为例,离婚案件受理费约为4000元(调解或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这其中还不包括保全费、律师费等等。
总而言之,针对不同离婚需求的群体而言,应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如需要快速离婚,且双方无争议、没有规避债务的,则选择法院诉讼离婚,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拿到离婚调解书。
如需要快速离婚,但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和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通过判决来处理子女抚养、财产问题。
如离婚需求不是特别迫切,双方能好聚好散,可选择民政协议离婚,通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和平分手。
如离婚需求不是特别迫切,且双方仍然有感情,可选择民政协议离婚,可能冷静期后双方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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