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最为便捷的方式,而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做好这些准备后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协议离婚的时间大概要多久?下面由华律师365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协议离婚的时间大概要多久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的所需要的是时间主要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
协议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实践中协议离婚有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协议离婚就遥遥无期。
如果夫妻双方对协议离婚的全部内容都达成了约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办理。因此,“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要多久”这些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夫妻的协商过程。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协议离婚如何进行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365小编对“协议离婚的时间大概要多少时间”问题进行的解答,协议离婚如果携带的材料齐全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当天就可以办理。如果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师365APP进行法律咨询。
自打《民法典》公布
离婚冷静期
就备受关注
但不论反对声有多强烈
距离其生效时间也已不足1个月
为了配合《民法典》的修改
民政部于11月24日印发文件
明确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也就是说
离婚冷静期真的来了!
这份文件有两大亮点,分别是调整了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以及不再受理
因胁迫
婚姻的请求撤销业务。
1、调整了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
再过1个月,
协议离婚
不再是当场申请、当场领离婚证,而需经历一段冷静区间:
1.先初审:夫妻双方持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若材料无误或无缺漏,民政局则出具
《婚姻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有缺漏,则不受理;
2.30日内可撤回:自收到回执单之日起
30日内
任意一方
不愿离婚的,都可携带身份证和回执单,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要求撤回申请,
此时无需双方到场
此30日即《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
3.31~60天内申请发放离婚证: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
未申请撤销
则需在提交离婚申请后
31~60天内
亲自到民政局
申请发
离婚证。
若有一方不到场,就视为双方撤回申请
(条件不符合的消极撤回)。
4.离婚登记(发证),如双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31~60天)申请并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民政局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此时需要双方一起领离婚证,仅有一方到场也是不发放的。
5.超过60天视为撤销:如果申请离婚登记60天后仍未申请发放或撤销,也会被视为撤销。
而上海也在前日响应政策,
将离婚登记预约改为了申请预约
,估计其他城市也将在不久后做出相应调整。
2、民政局不再受理因胁迫请求撤销的婚姻
以前,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只要带着
身份证、结婚证、证明胁迫的证据
到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经民政局审查
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
的,就可以撤销婚姻。
但《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婚姻,受胁迫方可以通过
法院诉讼撤销婚姻
因此,未来想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只能走
诉讼离婚
途径,不再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
不是的。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
协议离婚
,二是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
协商一致
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向
法院起诉
,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
而《民法典》中备受争议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说白了,离婚冷静期就在
协议离婚程序
中设置时间障碍,给夫妻双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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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和反悔的机会
,类似于一种
“拖延战术”
但还是有大部分网友认为此举是违反了离婚自由,
让多数人为少数“把离婚当儿戏”的例子买单
,还有可能加重对婚姻弱势一方的伤害。
大家对离婚权、离婚自由的关注,折射出公民法治观念的进步,但围绕离婚冷静期的一些过度、跑偏解读,也有必要澄清。
1.冲动的离婚
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因为小矛盾吵架后哭闹着要离婚,头脑一热就跑去民政局离婚,这导致了
离婚的成本过低
,对公共资源造成了
此时,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有利的,这也是民法典吸纳这个规定的一个现实基础
2.摇摆不定的离婚
在现实中,有的夫妻
感情上确实出现了问题
,就协商着离婚,但因很多
客观的因素
(比如孩子,父母、个人名誉等),最终在抉择中来回徘徊。
此时,离婚冷静期也是有利的。
3.因被家暴而离婚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对被家暴的一方确实不利,毕竟会延长整个离婚程序。
但存在家庭暴力的婚姻,存在着强弱者的对立,很大程度上说,
到法院起诉离婚,才是家暴受害者等婚内弱势群体应当采用的正确方式
总的来说,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未违背“离婚自由”原则,而是为了预防
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
,并且它
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而对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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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遗弃、挥霍财产、转移财产、仿造债务、家庭暴力、婚内出轨
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的确,离婚冷静期对于冲动型离婚而言,能够发挥
冷却的缓冲功能
,等双方静下来重新考虑离婚的合意,以起到稳定婚姻关系,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的目的。
但客观来看,
离婚冷静期让协议离婚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未来协议离婚只会越来越难。
毕竟离婚会涉及到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
,好不容易谈拢了,因为离婚冷静期,给了对方无数次反悔的机会。
如果遇到一个死皮赖脸、撒泼耍横的人,反悔后再重新申请离婚还得经历又一个60天,甚至是一个又一个60天......最后只得通过法院来解决。
生活中没有100%完美的婚姻,法律上也没有100%完美的离婚程序。
离婚冷静期既让夫妻双方更慎重地作出离婚决定,也让关系破裂的双方有重新选择的机会。
从《民法典》到民政部门的实施条款,一路走来的“离婚冷静期”,饱受社会争议,但明确的是,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的基本准则,离婚自由亦是法律保护的法益。
对于还有一个月就要实行的离婚冷静期,我们能做的,便是消除不必要的误解,让制度发挥其本义,时刻保持对婚姻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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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eam
审核|mizzy
来源|部分图文来源网络,侵删
玉白老师,你好,我跟我老公拍拖两年,现在慢慢发现这个男人不求上进,赚钱能力也不够支撑我们的生活开销,生完孩子月子里我们就开始闹离婚,然后和好又闹,闹了又和好。
历时将近两年,这两年感觉很辛苦,公公婆婆也没有提供啥帮助,我自己一个人又带娃又上班,很累,前段时间有一个周一,我给他说孩子要先预交幼儿园的钱,大概一万多,我和他一人一半。
然后对方开始装死,不回消息,不接电话,周三的时候就说去法院离婚吧,结果我到晚了没离成,周五他再回来的时候脚上穿了双新的NIKE,法院拐出去的商场就有这个牌子。
然后我自己在自己的脑子里脑补了孩子幼儿园不肯出钱,然后刚出法院就能去给自己买双1000多的新鞋的画面。
彻底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离婚,因为我和我的孩子所有对生活的追求都会变成我一个人的事情,要他何用?我想请问一下,我该离婚吗?如果应该离婚,那从决定离婚到真正离婚,要花多久时间做什么准备?
既然决定离,就下定决心坚持,不论谁说都不反悔,不要犹豫往前走。
你们一切矛盾的根源,就是:你男人赚钱不够支持起整个家庭,他家庭也给不了什么帮衬,你又生娃又赚钱很累,要离婚。
只能说,男人是你自己选的,不求上进,赚钱能力不够支撑你的生活开销,这些问题,在婚前你没有考虑吗?你们拍拖两年,按道理足够了解对方。既然人是你自己选的,当初追求的是嫁给爱情,就不要抱怨公公婆婆不给你们帮助,毕竟公婆不欠子女的。
再来说离婚,当然了,作为一个女人,嫁个男人反倒要自己撑起一头家,要赚钱要带娃,确实很累,男人也几乎成了摆设,你接受不了在家做家庭煮男带孩子的男人,那我支持你离。
离婚最快的办法是,双方同意,无财产分割争执纠纷,协议离婚,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俩人一起,去民政局,当天可以离婚了。
要么就是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这个就麻烦了,只能起诉离婚,时间拖半年到2年时间不等,这是一场持久战,到最后,双方也都是输家。
1:我并不觉得离婚对孩子有伤害,反而你丈夫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又不能视而不见才痛苦,我觉得这孩子有爸跟没爸一样。
2:离婚了,你要养孩子,你得把房子争过来,不然你孩子跟着你租房子,风餐露宿的也是可怜,这个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离婚律师,可千万别百度什么律师最可靠,去律所,问,看,听,对比,再选,一定要对自己利益最大化。
3:觉得没必要伤心,要了个这种男人还不如一个人过的好,他也帮不了你什么,连最起码的关心都没有。
4:你有努力,有目标,有生活,有计划,跟这种散漫无所谓的男人真的没法过,离婚挺好,我还不结婚,不要孩子呢,并不觉得男人是依靠,也不觉得自己有运气遇到好男人。
5:我不同意爱屋及乌,我也不想跟任何一个有别于我家人的人当我家人,他们没生我没养我,就因为我嫁个人,连带着出钱出力爱他一家子,对不起,我真的做不到,最好大家都各过各的,互不干扰的好,要不然分手离婚必选项。
6:我不愿意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我要活出的是我自己,我的事我要自己做主,就算是爱人也无法让我去改变思维适应他,如果有,那男的一定是踩了很多狗屎。
女人你不爱自己就真的没人在乎你,你都把自己当男人了,还怕缺男人么?结婚离婚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的折磨,不知道哪一天处于崩溃的边缘。所以爱自己,才不会被骗,男人信誓旦旦的誓言全特么是不值钱的谎言,你信了,就输了,我就这么现实,跟我来空头支票,你得去找个愿意收的人。我不喜欢听誓言,我的是石锤。一个人过也并不见得比两个人过的差。
从准备离婚到实际离婚的时间是可长可短的,我所见到的离婚的案子,时间也是有长有短的,最长的有三年多,最短的是一周时间。
第一,从离婚的程序上来讲,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相对简单的程序,只要双方确认不再想继续生活下去了,想分开了,双方可以先协商,并对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以及抚养费的支付多少和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纸质版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就好了;
诉讼离婚,一般是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在多次与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协商后,双方终究难以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诉诸于公权力机关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能够调解离婚或者不离婚,就可以调解结案;
如果不能,就进入审判程序,在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在拿到判决书之后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也有不判决离婚的案例。协议离婚的时间会比较短,而诉讼离婚的时间一般会比较长,一周到三年时间不等;
第二、要不要离婚,这个问题是最重要的,也是双方在出现感情危机时必要考虑的问题。
出现某种情况时,是出现了感情危机,还是感情破裂?这个一个严重的问题,感情是否可以通过双方采取补救措施得到修缮,进而改进双方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的关系已经到了感情破裂,难以修复,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那么,最后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离婚;
第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哪些,什么样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一般而言,感情是难以割舍的,财产是相对好分割的,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这是很明确的,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争议不会太大,共同财产的来源主要是婚后双方创造的或者双方的亲朋赠与的。将共同财产列明之后,除双方各自的生活用品外,一般而言,在双方对财产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案时,双方会平分共同财产,或者基于照顾女方的原则,对女方进行适当的照顾,但不会差异太大;
第四、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在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内的,孩子随母亲生活为宜。孩子是十岁以上,会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一般会考虑的因素有: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原来的生活环境、孩子生活环境的改变是否会对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双方对孩子的付出情况(包括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的照顾情况)等综合因素。
抚养费的问题。一般而言,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一般是其收入的20%-30%,如果有两个孩子的,最高不得超高其收入的50%。具体抚养费的多少,要根据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感情是双方关系开始的基础,也是双方关系终结的根源。在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情侣都是因为爱情而结婚,最后却因现实而离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在一起还是分开,都不能明确的判定是谁对谁错,始于缘分,终于缘分。
在一起的时候,是缘起,分开的时候,是缘尽。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付出,都是收获,缘尽导致双方分开,但尽量减少对对方,同时也是对己方的伤害。这个过程也许就像是考试一样,永远都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时候,缘尽了,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