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户口薄;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离婚证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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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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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图片离婚本图片离婚证样品
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我离婚要带什么证件,但我却不能立即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首先我们谈及离婚,一定要分清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向法院起诉离婚,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需要的证据证明文件自然不同。
为了一次性解答这个问题,我们特此整理了这篇文章,建议先收藏再看,以备不时之需。
(一)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②财产分割的约定;③子女抚养权的归属;④债务的承担等其他需要协商处理的事项。
(二)双方的结婚证;
离婚时带结婚证是为了证实你们婚姻存在的合法性、真实性,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处一般会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两本结婚证均丢失的,婚姻登记处会根据当事人的结婚档案或者建议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本人户口簿;
如果没有户口簿或者遗失的,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五)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对于照片尺寸样式的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不一,有些还会提供拍照服务,建议以婚姻登记处的回复为准。
(六)中国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中国台湾居民还要出具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
(七)华侨、外国人还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一)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需要写明:①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④起诉时所递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起诉时间等内容。
(二)双方的结婚证;
(三)本人户口簿;
(四)居民身份证;
(五)子女的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
(六)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有:①能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材料;②对方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③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④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⑤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
(七)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如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银行卡号、股权凭证、保单等等。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
如果夫妻因一方有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有必要搜集相关证据,以在离婚诉讼中获取赔偿。
(二)申请离婚经济补偿的证据;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照顾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来说,当事人需要提供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承担家务等时间跨度较长的视频录音资料;陪老人去医院、陪子女去游乐园等场所的票据;其他证人证言等。
(三)对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此,注意搜集对方的银行卡号及大额储蓄信息、信用卡刷卡记录等,掌握家庭的收支情况,必要时咨询律师处理。
(四)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据此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收集自身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教育背景、有无不良嗜好、父母基本条件、能够为子女提供的生活环境、子女真实意愿等证据,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以上就是我们在办理离婚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证据证明材料,当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取舍,有不懂之处建议咨询律师办理。当然,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我会及时解答大家的法律问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