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饭店用童工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饭店及时改正,并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饭店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3-18 10: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