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兼具有性、钱、爱、陪伴的婚姻,是不存在的。
只占其三,已经很完美。
占其二,也能维持下去。
占其一,很残忍,但和着一点幻想,很多人也能咽下去。
但疫情一来,这点幻想也被捅破了。
很多人不得不直接面对婚姻的虚空,与伴侣的不堪:
我真的一无所有。
而枕边人,真的一无是处。
那么痛苦,图什么呢?
外在的原因,内在的恐惧,都不足以平衡这种情绪消耗。于是,疫情之下第一波报复性消费,竟然也必然是:
离婚。
澎湃新闻报道称,从3月开始,西安17个婚姻登记处开始上班。
一上班,就收到海量离婚预约。
多个婚姻登记处都说:
天天爆满。
旧人的离婚愿望,比新人的结婚愿望,更为迫切。
3月5日当天,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离婚预约是14对,已经达到上限。
登记处工作人员说:
“昨天离婚预约是满的,今天也一样。”
“以往每年也是会在过年之后、高考之后,
出现离婚小高峰。
今年受疫情影响,许多夫妻在家整整一个月,
容易产生矛盾,
加上之前因为疫情业务一直无法开展,
所以这几天,明显能感觉到办理离婚的人数激增。”
大家挤在婚姻登记处,迫不及待地,要与昔日的伴侣、今日的仇敌解除关系。
这种数据的增长,大家很容易会想到以下原因:
疫情下,大家忤在一起太久,都互相看腻了。
活厌了。
吵累了。
心烦了。
想自由了。
于是要离婚。
但事实证明,我们想的还是太简单。
3月8日,搜狐新闻发布了一个报道,报道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
疫情期间,家暴数据直接翻倍。
这或许才是讨论疫情离婚潮最最最最重要的切入点。
一名反家暴公益组织的创始人万飞说:
“今年2月,监利县派出所收到的家庭暴力报警是
162起
去年2月,只有
同比增长
而1月份报告的案件数量,也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其中大多数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也有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暴力。”
他们监测的另一个县——潜江,1月的家暴报警数是85起,2月为83起。
而去年的数字分别是43与47。
“无论是和同期比,还是和疫情前相比,增幅都是巨大的。”
一个河南的女性,虽早已离婚,但因前夫劝说,还是带着孩子去前夫家过年。
在吃饭时,前夫打了孩子。
她劝导无果,反被前夫扇了耳光。
她报警。但当时正是疫情严重时,警方只建议让其家人来接。
但公共交通已停止。
各地严密封锁。
进村都要通行证,家人根本无法马上过来。
她只有带着两个孩子,拖着行李,走路回50公里以外的家。
另一些家暴受害者,因为社会支持系统削弱,处境非常危急。
一个妻子被丈夫赶出家门,无处可去。
另一些女性,因被丈夫家暴,求助无门,在街头危险又荒凉地流浪。
2月26日,深圳一名家暴的女子,在微博公布了一份录音。
录音中,她告诉一位家暴调解员,她被男朋友家暴,对方说要打死她。
调解员说:“他喝醉酒的话你也信?你就害怕了?”
她说要追责。
“我觉得应该给他一个教训。”
调解员的回复堪称粗暴。
他咄咄逼人,一连串反问:“有这个必要吗?要弄死他吗?”
这个调解员后来被处罚。
但疫情下,公众对家暴的忽视可见一斑。
人就像刺猬,远了,嫌冷。
近了,会互相扎伤。
而原本就存在问题的夫妻,在疫情间,情绪如同炸药库,一点火星,就能引发大爆炸。
争吵不可避免。
矛盾步步激发。
再加上经济压力、三观不一、新仇旧恨,许多人就会攻击欲爆棚。
家暴于是与日俱增。
一个一个,看得人触目惊心。
家暴从来不在少数。
但疫情期间的家暴,不仅仅翻倍,还不被听见。
万飞说:“所有人的精力都聚焦在疫情上了,这些人成为被忽略的群体......”
一因家庭成了孤岛。
二来因政府关注力度变弱。有些地方封路,警车都进不去。
三是交通、餐饮、住宿都近乎停滞。受害女性想出逃,都无处可逃。
于是,痛苦+绝望的女性们,只有一条自救之路可走:
离婚。
之于很多人
,离婚不是选择,离婚是一种最后的自救。
有些人在婚姻里身心俱伤。
有些人尊严尽失。
一个妻子说,丈夫深夜12点,还在和第三者聊天......
还有人说,
“把他出轨的事给抓住了......
凌晨三点,谈好了,
等疫情过去,
我们就去民政局把离婚证给办了。”
疫情一结束,很多婚姻也结束。
自然,离婚潮势不可挡地来临。
但这不是悲剧。
是新生。
也是重新开始。
毕竟,之于被家暴、被出轨的女性而言,长期置身于这种扭曲的关系,会深入地、无声地、势不可挡地推毁整个人。
疫情威胁的,是我们的安全。
坏关系摧毁的,却是我们的自我。
许多人说,疫情是一面照妖镜。人妖鬼怪,全都现出原形。
但在婚姻里,它更像是一次自我审讯。
这种自我逼问,是非常痛苦的。
和平日子里,我们一想到这些问题,身心不适,可能就会用刷剧、刷综艺、刷微博等方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但疫情期间,你逃不掉了。
他就在眼前。
痛苦连绵不断。
你不得不面对。
而面对的时候,抉择也就已经开始。
因为幸福的婚姻里,是没有追问,只有滋养的。
不幸的婚姻里,问题才会层出不穷,明的,暗的,尖锐的,隐晦的,悬而未决的,细思极恐的......都埋伏在那里,等着要这段关系的命。
一个准备离婚的姐姐说:从来没为自己活过,离婚以后,想自在地活。
所以未尝不是好事。
疫情结束,重新启程,以全新的姿态,踏上自己的远方。而去路漫长,幸福纷纷扬扬,就在阳光下。
作者:周冲
如同高考后的“离婚潮”一样,春节过后往往也会迎来一个“离婚潮”。
有人表示不解,国人不是最在意春节和团圆吗?为什么会选择在刚过完春节就离婚呢?根据我们往年的办案经验及调查显示,春节后离婚大爆发的原因,不外乎这几个因素:
1、春节期间生活琐事急增,很容易引发夫妻间矛盾;
2、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暴露,成为了离婚的“导火索”;
3、平常无暇顾及的离婚持久战,总算能在春节休息期间做个了结;
4、新的一年,希望能有个全新的开始。
但与往年不同的是,2020年春节爆发的这场疫情让全中国都变得格外团结,这也让很多人猜测,
疫情下的春节过后,大家也许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另一半,不会再爆发大规模的“离婚潮”了。然而,因长时间隔离在家,夫妻们朝夕相处的时间从从前的8小时变为了24小时,因琐事矛盾而引发的争吵也是直线上升。
然而,从家理律所各线上平台接收的咨询量来看,咨询离婚的人数不减反增,看起来,疫情似乎并没有过多影响大家的“离婚计划”。反而在咨询中,
有不少当事人并不担心能不能离得了婚,而是担心受疫情的影响,离婚这场“持久战”会不会被拉得更长了……
在这个全民抗“疫”的阶段,大家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
虽说疫情影响下的法院系统已经全部转战线上,在北京网上立案和网络开庭也非常方便,但依然可以预见,待疫情平稳,法院开始逐步恢复线下办公时,
离婚诉讼量之多,法院工作量之巨大,疫情结束立刻离婚?对不起,不提前排队可真办不到……
举例子来说,家理律所自2月10日复工以来,已经帮助当事人网上立案20余件,网络开庭排期5件。这个数据代表着,如果你决定离婚了,并且准备立案诉讼,那么排在你之前审理的案件还有20多个,而这仅仅是北京一家婚姻家事律所的网络案件排期。
也就是说,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有离婚意愿的当事人们不仅要面临着因对方不同意离婚而被迫等待6个月后才能二次起诉的困扰,还面临着需要长时间地等待网上立案和排期……
对于很多一天都忍不下去了的当事人来说,这样的情况更让她们倍感焦虑。
在疫情的影响下,离婚率会不会相对减少不好说,但离婚诉讼的周期确实变得越来越长了,这倒是真的。
很多明智的当事人已经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段提前办理委托,提前排队立案,以缩短诉讼周期。
目前,家理律师也已恢复正常工作,对于一些已经下定决心节后离婚的当事人来说,我们更建议大家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段提前办理委托,这样不仅能够避免自己的案子赶上疫情过后法院办理的高峰期,也可以让律师们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诉状、上传立案材料、协助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毕竟疫情过后,律师们的工作量也会急增。
提前委托、提前准备、提前立案、提前排期,是在这场疫情下对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们最理智的建议。
很多人,人们往往会放大结婚对于幸福的意义,却不知,离婚有时也是为了追求幸福。当一段婚姻不再有爱,与其无止境地拖着,不如挥别这段婚姻,才能给幸福预留位置。正如日剧《最完美的离婚》里曾说的:
“婚姻中最坏的结局,不是离婚,而是成为面具夫妇,对对方没有爱,也没有任何期待,却生活在一起,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疫情期间,我们提供在线咨询、电话咨询、视频咨询和现场咨询,
大家有任何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加微群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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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律师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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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带来的超长假期,给人们带来重新掂量婚姻关系的机会,绝大部分商家还没体验到报复性消费的快感,各地民政局先迎来报复性离婚,抢号如秒杀,火。
也因此,除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外(
全球疫情肆虐,你的工作会受影响吗?
),目前就是离婚类案件的咨询数量比较多。
这些咨询者大多就是两问,该不该离?怎么离?
本文将从如何判断该不该离、如何低成本离婚、什么情况下必须请律师这几个角度来详细说明,绝对可省一次律师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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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类案件是律师接待咨询后,成案率非常低的一类,成案就是能正式形成委托关系,能赚到律师费代理费的案件。
大多当事人咨询后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要离,一定得聘请您帮我打这个官司,听了这话我也只会对当事人报以一个微笑,“好的,您回去好好考虑下,确定要离,确定要起诉,随时和我联系”。
一般我这么说时,心里明镜似的,这当事人离正式委托我打离婚官司还远着呢,还完全没有做好面对战争的心理准备。
是的,打官司离婚,对男女双方来说,就像是两个即将宣战的国家。日常的言行,都要围绕着即将到来的诉讼,这个时候我们对当事人的要求是,不随便说话,不随便动作,一切行动听指挥。
不然的话,每次对话可能被对方录音取证,未经过论证的方案也极有可能不是最佳。
面对这种还没想好要不要离婚的当事人,添上一把火趁着热乎劲赶紧忽悠当事人签委托律师的合同,那不是我辈心软手软律师的套路,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这是原则。
这类当事人大多只是一时之气,最好的婚姻在一生中还有200次离婚的冲动呢嘛。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情感、各种选择的后果、即将面对的困难,尽量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是更重要的事。
还是那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是别人的人生啊。
第一步要先帮当事人梳理自己到底要不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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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不该离这个问题是律师没法回答的,不属于法律嘛,但大多数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都有强烈的倾诉欲望,想处理好这类案件,只能勉为其难暂时充当下当事人的知心人,就算附赠服务了(也安抚一下自己的小心灵,这活比单纯的法律咨询费劲多了)。
正题开始!如果你觉得婚姻不幸福,决定离不离婚要从哪几个方面去考虑?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从感情方面。起诉到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也是“感情确已破裂”。
怎么才算感情破裂呢,法律规定的简单,一方重婚啦,家暴遗弃啦,赌博吸毒啦,程度最低的也是感情不和分居2年。这标准可真不是一般的高!
再一个重点当然是经济问题,这是现代婚姻从结婚到离婚都不可规避的重要问题。
还是结合当事人的咨询来看看常见的感情和经济问题。
最多的问题是一方出轨是否应当净身出户
咨询一
结婚十多年,我老公几次出轨(实锤),实在不想和他过了,可我工资不高,房子每月还贷好几千,还得养孩子,怎么办啊?
咨询二
我老婆出轨,还没工作,家都是我在养,怎么离婚能让她分不到财产?
律师答复:
这两个问题差不多,都是一方出轨后,另一方想离婚,认为出轨方是过错方,想以此多分财产。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很多当事人会考虑亲自出马或聘请私家侦探对出轨方进行跟踪,收集配偶出轨的证据。
可就算拿到对方出轨的证据,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遗憾的是,法律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别说净身出户,出轨方对共同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律依据都没有!
那财产如何分?法律的直接规定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判例翻译过来,就是俩字,平分!
不管家里钱是一个人赚的还是两个人赚的,谁赚多谁赚少,凡属登记后的收入,都算共同财产,一律相加后平分,我们也会把这种分配方式叫做“杀富济贫”。
出轨对离婚判决的意义,也几乎轻到零。财产不能少分,甚至大多数时候,连感情“确已破裂”都无法证明。即使出轨问题实锤,只要出轨方在法庭声称认识错误、痛改前非,极大概率,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判不离。
那对方出轨,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太不公平了吧!
也不尽然,如果出轨的证据充分或出轨方当庭承认,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会有出轨事实的认定,对爱面子的出轨方会是个震慑,影响的是个人名誉和日后再婚。
不想出轨事实出现在判决书中?那只能在财产问题上让步,以达到在法院调解结案的目的,调解书不像判决书,对事实部分只有很少的描述。
这也是我们律师对待此类案件的套路,先兵临城下,然后给对方施压争取达成比判决更合适的和解。
如果出轨方完全不在乎,此套路失效。碰上有小三要转正的,恨不得拿到可炫耀胜利的判决书呢,顺便抓对方个短处在手,一举两得。
凡因配偶出轨想离婚的,先做好财产平分的心理准备吧!
下一步,能接受出轨方白出、财产平分,仍然要离的,才是真心要离。前一步的心理建设必不可少,很多人因为离的不合适,选择了原谅,不管违心不违心吧,继续过下去了。
上边的两个案例,当事人听到财产分配方式后,都被冰水浇了头,都表示要重新考虑离婚问题,因为要面临的不仅是离得不值,更是离不起的问题。
他们都只有一套住房,想争房子?得给对方钱,平分嘛。
没有贷款的,房子的一半归对方,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法院就会直接将房子判给两个人共同共有,房本上会出现两个已经离了婚的人的名字!无比尴尬啊。房子是俩人的,谁都有居住权,还离个什么劲!
有贷款的更麻烦!房子有抵押的情况下是不能办过户的,想过户就要提前清偿贷款。提前清贷再加上分给对方的钱,NND,那么一大笔,真心给不起!
有孩子的更要命了,不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一方的更费钱,要为行走的碎钞机的一切花费兜底,大多时候要远超抚养费。
为那么多不幸的婚姻提供过咨询,最后很多都不了了之了——因为离不起!
尤其,晚上来电话咨询的,很少会真离。人到晚上容易想不开啊,睡不着啊,越想越觉得过不下去啊,到了第二天早晨,阳光明媚,心情随之豁达,算了,离着这么不合适,干脆再凑合着过一段吧!
中国人那么多凑合的婚姻,大多来源于此,过不下去又离不起,悲哀吧。
什么情况下一定要离?
离婚的利益大大高于不离的时候。比如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对方自私冷漠、同妻或同夫(配偶是同性恋,结婚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家暴。
以上选项,后两项里占一项,离婚的利益都是很大的,前两项不太好量化,但经过了疫情长期居家的观察与考验,你的心里总会有点数了吧。
确定一定要离的,就要考虑怎么离最简单、最快捷、纠结和痛苦最少。即使作为专业诉讼律师,我还是首推协议离婚,也就是俩人商量好了,去民政局直接办手续。
这种需要自己谈的,最困难的问题仍然是财产分割。
离婚是人生中最考验人品的时刻,毕竟曾经互相拥有过,尤其又有孩子的,未来还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留个退路,大家都好收场,成本低,见效快。
实在谈不拢的,只好进行最后一步,打官司离。
打官司好离吗?负责任地说,非常不好离。
能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一次性解决的,那真算是运气好到爆。最顺利的会在开庭当天拿到法院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立马生效。
随着调解被越来越多地诟病为“和稀泥”、“不分是非”,大多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的时候就不纠结于调解工作了,该判就判,能容易谈拢的都协议离了,也不至于闹到法院来。
调解不成,就得等判,这里得着重敲个黑板了,
第一次起诉,大概率判不离!
这个概率大到什么程度?除了上文提到的家暴遗弃、赌博吸毒、重婚和分居满2年的,只要对方声称不想离,基本法院就会判不离。
这和我们中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文化传统有很深的关系,我们代理被告时,也会充分利用这一点和原告讨价还价,想离的快就让点步吧,原告想哪样都合适就意味着被告哪样都不合适,这种情况是没法继续谈判的,等判,就是判不离。自己掂量。
这里的分居2年,也不是普通的分居,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才算!
无论是哪种感情破裂,上了法庭,对证据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即使对方真有这些令人发指的不良行为,没有证据一样不会被法庭所认定,一样会判不离。
法官又不知道你家到底发生过啥事,道德没有底线当庭撒谎的人实在不要太多,所以,一切只能以证据为准。
判不离以后呢,怎么办?
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6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这样立法的初衷,是让当事人有个冷静期,万一和好了呢。没和好的,所有流程重新来一遍,俩人先谈,谈的拢去民政局协议,谈不拢的第二次起诉。
好消息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概率大增,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这时成了证明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判决书一定别瞎扔啊,判离的能当离婚证用,判不离的下次起诉还要用!)。
很多当事人都会问,
第二次起诉,一定能判离吗?
虽说概率很大但依然不绝对,我见过起诉三次仍然判不离的,也见过第三次起诉开了5次庭还判不下来的,各家不幸的婚姻都各有各的不幸,在法律面前也一样,无法一概而论。
最后大招,
什么样的离婚案一定要请律师?
简言之,有钱人的。多套房产、各种车辆、股权股票、证券债券、黄金珠宝、古玩字画等一堆待分割的财产,没有律师形同裸奔,任何一个小套路、小坑坑就够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财产的基数大呀,这种离婚案下大力气就很值得。
有一定财产的,比如有房产待分割的,或有子女抚养问题难以解决的,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聘请律师。毕竟一套房子也是动辄几百万,请律师分增值部分也值啦!
确定请律师的,就连谈判,也建议律师在场或预先制定谈判方案,什么样的条件合法、什么样的条件不合法,如何争取更好的条件这些,都应归拢到技术性环节。
另一种必须请律师的情况,是对方有律师!一方有律师一方没有律师的案件,简直无异于老叟戏顽童,双方就不在一个量级上。
能够随手搜到的法律规定,远远不是律师工作的精华部分,诉讼方案的确定、兵临城下的谈判,王牌何时出手等,都需要根据对方的出招随时调整,甚至法律背后方法的运用(当然必须合法),这些没法言传的东西才是。
到了这个程度,千万别把感情和财产搅在一起,没办法,谁让婚姻法就是一部单纯界定财产的法律呢,感情那东西,没法量化,更没法用几条法律规定去界定,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用最少的感情投入或称情感损失,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才是离婚案件的关键。
毕竟,能给我们安全感的,除了稳定健康的婚姻关系,也就是钱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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