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过后民政局离婚率高

   2023-11-0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190
核心提示:今年过年的疫情,让大家好好的团聚了一把,平时很多夫妻都很忙,见面也很少,待在家里的时间更少,相处的机会就少之又少。疫情来

今年过年的疫情,让大家好好的团聚了一把,平时很多夫妻都很忙,见面也很少,待在家里的时间更少,相处的机会就少之又少。

疫情来的太突然,夫妻之间要长时间的共处,有的人会觉得这是感情升温的好机会,可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却在这期间,婚姻亮起了红灯。

没有这么长假期的时候,大家每天见面的时间,不超过三四个小时,然而这个假期,硬是把夫妻捆绑在了一起。

平时见不着,能忍的就忍了,然而在这个长假中,实在忍无可忍,就有了这样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都说,疫情过后就离婚?”背后的原因,引人深思。

琳琳和老公平时一个在家,一个在外面忙活,两个人的日子过的还不错,有车有房有存款,按理来说,小两口没什么可吵的了。平时琳琳因为老公不在家,所有的事情都自己承担,但是在这个疫情期间,老公在家实在是让琳琳忍无可忍了。

琳琳从早上起来做饭,带孩子,陪孩子玩,上网课,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一个人,老公睡到日上三竿了也不起床,琳琳喊老公帮忙做点事情,永远只有那一句:我好不容易休息一回,让我好好躺会儿。

琳琳知道平时他忙,也体谅他,可是在家这么多天,难道他看不到自己的辛苦,看不到自己也需要休息吗?

两个人的相处也就得过且过了,可是到了后来,琳琳每天看着这样的老公,想死的心都有。于是生活里,除了带孩子,剩下的时间都是在和老公吵。

老公一开始还处于忍让的阶段,后来也发火了,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渐渐升级。老公说女人就应该干家务,就应该带孩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只有你成天在这吵,在这闹,烦不烦。

琳琳这才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老公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原来他从未心疼过自己的付出,从未体谅过自己的不易。自始至终都只觉得自己辛苦,这样的男人真是自私到了极致。

就这样,琳琳决定不再争吵了,她和老公提出了离婚,就算自己再难再苦,都不要再继续这么过日子。其实,起初他们也很相爱,但是因为这场疫情,让她看到了老公原本真正的模样。

今年琦琦的公婆从乡下来过年,其实本来没什么事情,但是后来不得不在家住,他们在一起住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因为各种的习惯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琦琦看不惯公婆的所有行为,跟老公说,让老公去管管自己爸妈,这下可好,老公直接和她发火了。

老公说:“这是我爸妈,也是在我家,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管不着。”

琦琦瞬间呆住了,想当初可是老公哭着求着要她嫁的,怎么到了现在就成这样了?琦琦决定和老公好好聊了一下,老公却和她说:“房子是我买的,我爸妈应该住,不要多事。”琦琦突然觉得,自己在家仿佛就像个外人一样。

琦琦实在没办法忍受公婆的一些习惯,就直接去和公婆说,让他们注意一点,结果公婆的反应更可怕,不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的在家各种造。

琦琦觉得,自己要被这家人折磨的快发疯了,于是跟自己爸妈说,这家人原来是这样的一家人,觉得没法过下去了,爸妈也支持琦琦离婚。

所以,最后她和老公商量离婚,趁着还没有孩子的时候,趁早把婚离了,免得日后孩子受苦,就这样,两个人决定等到复工这后,就散伙。

综上种种,“复工之后就离婚”别让夫妻间原本的真实,毁了你对婚姻的信心。

疫情,是一个强大的考验,不但考验人类对疫情的防疫抗疫的能力,而且对很多婚姻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按理来说,这正好是一场难得的休假,不用上班,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再没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两个人的感情,应该可以升温才对。

但是在这场疫情中,很多夫妻暴露了他们的本性,平时没有机会相处的那么久,也不会轻易的表现出来,但是人处于放松状态的时候,往往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曾经的好感,曾经的和睦相处,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仿佛都离自己很远,身边曾经那个最亲近的人,仿佛变成了陌生人,很多人没有办法接受,就只能选择离婚。

如果真的爱,就要时刻记得,一定要体谅和包容对方,不要把婚姻变成你们的曾经,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来草草结束你们的爱情。

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书403.4万对。2019年的结婚率和离婚率尚在统计中,以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1、拟写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

2、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协议离婚的过程

离婚登记之时,离婚当事人双方自然心绪不定。自己的亲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这个角度自然带有偏见。有时,可能因为言辞激烈,或言语不睦,导致双方反目,协议不成,前功尽弃。

3、提前弄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需的证件

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首先要查询一下所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每个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不一,这一点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查询。所需的证件也可以一并询问,以防止到时因为少带某一样证件而白跑一趟,这一点对于涉外离婚登记尤为重要。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

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有些人因为疫情体会了亲情的可贵

有些人因为疫情明白了自由的价值

你好,我是严嗲。

最近我们的家事律师邹66非常忙,自上个月以来,我们的婚姻家事团队基本上一天接一个离婚案件的节奏。

疫情初期,我们看到有当事人跟律师说“算了,不离婚了,孩子都有了”的时候,邹律师却预言“疫情结束后,夫妻离婚的比例大概率会增加。”她给出的理由有三个:

第一,

因为疫情,大家经历了漫长的隔离期,这对于本来相处就不和谐的夫妻来说会加剧矛盾的爆发。

第二,

疫情遇上了春节,大家可能不知道,过往,春节之后往往是离婚案件的高发期。

第三,

疫情对家庭经济收入是个不小的冲击。常言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夫妻本身的关系紧张再加上经济的恶化,疫情很有可能会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最后一根稻草。

几个因素一叠加,很多人离婚的意愿都会加强。

虽然我们希望大家都能经受住生活的考验,但是最终的事实就是:各地民政局刚开门,离婚预约就已经爆满……

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如果感情没有了,离婚的决定其实做的比较快。

真正离婚的争议主要是两个,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

邹律师有个当事人小朵,夫妻双方感情貌合神离了很久,经济上也一直是各顾各的。疫情期间,两人打算谈好了离婚协议就去民政局离婚。

小朵和老公已经结婚6年,有个儿子4岁多,夫妻双方看崽都看的比较重,以前吵架时也都想要儿子的抚养权。但现在,小朵经过和父母多次商量,考虑到多重因素,最后决定还是把抚养权让给孩子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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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人财产的分配也基本没有什么争议,现在唯一的一个争议点就是——儿子名下有一个账户,里面有一笔钱,那是在小朵生儿子的时候双方父母给的钱,当时他们商议决定,单独为儿子开个银行账户,以后每年的压岁钱也都存到这个账户。几年下来也有了一笔不小的数目。

现在小朵老公的意思是既然儿子由他来抚养,那这笔钱就需要由他来监管。

对于这笔钱,小朵是愿意给到儿子的。本来当初以他的名义存就是想存一笔教育储备,留到他上大学用。如果这笔钱最终是用在儿子身上完全没问题。但是,如果直接就这样交给老公来监管,他以后会不会拿这笔钱去做别的事情?或者老公再婚有了新家庭,会不会动用这笔钱?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小朵不放心。

总结下来,小朵的诉求也很简单:

如何把这笔钱给到儿子,又不至于被老公私自挪用,保证钱能用到儿子身上呢?

对于小朵的这个问题,有个很好的工具——

我们可以为小朵这样安排:

1.离婚前,用这笔钱为儿子做一个教育金的规划。投保人是小朵,被保险人是儿子,受益人填小朵和老公各50%。从儿子18岁上大学开始领钱,根据那个时候儿子的消费情况每年从保单中领取年金。

2.保单正式生效后,夫妻双方离婚,为儿子购买的保单,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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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那这样安排,小朵可以退保把钱领出来,小朵老公怕是不会答应吧?”

对于这一点,如果小朵退保,退保后取得的现金价值就属于他们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小朵老公(到时候是“前夫”)可以要求分割退保后领回来的现金价值。

除了保险以外,我们还有其他法律的工具可以搭配使用——

财产约定

如果她老公还是不放心,我们还可以做一个双方财产约定,明确这个保单是不可以退保的,设定私自退保相应的违约金条款,这样算是对小朵的投保问题进行约束和限制。

在利率下行的大趋势下,“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工具,将收益率写进合同,固定下来,为孩子锁定一份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兼具了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这样一张保单,用合理的架构设计,再配上法律的工具,既对儿子未来的学习教育财务上做了很好的安排,也对小朵夫妻俩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束。

在经历过很多的离婚咨询和离婚案件后,我们会发现,小朵的情况其实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代表,小朵夫妻的诉求也是很多要离婚的夫妻共同想法。

我们见过许多的离婚家庭,离婚时会选择把很多的财产放在孩子身上,一方面是因为财产分配很难达成一致,觉得如果放孩子身上都心甘情愿。另一方面,财产放在孩子名下,对彼此都有一定的约束。

比如最常见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孩子名下,可以说监护人只有使用权,基本没有处置权。如果要处置,房管部门一般会要求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以“声明保证”的方式说明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该房产。留房产算是一个比较好的保护,可以确保未来留给孩子。

但这样也有缺点,基本上丧失了流动性。如果夫妻复婚想再转到两个人名下也非常难。处置也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何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呢?可能会要求由街道、居委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者采取财产公证的办法,证明确实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财产。

另外,监护人因为有使用权,那么以后监护人再婚组建新的家庭,房产的实际使用价值未必能完全由孩子决定。

法律工具也好,金融工具也好,没有绝对的好或者绝对的不好。比如小朵的情况,如果儿子现在已经15岁,这笔钱要给他做大学教育基金,那么配置保险就不太适合。

我们为客户推荐的解决方法一定是基于他特定的情况及当时的诉求,再考虑长远的影响去为他做一个相对来说最优的选择。

还是那句话

没有完美的工具,只有合适的方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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