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交民政局后能改吗

   2023-11-05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550
核心提示:在实务中,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为什么?首先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有对自己行为产

在实务中,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为什么?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有对自己行为产生后果的预见能力,故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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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系双方对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综合博弈后达成的平衡结果,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

并且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是有限制的。

1、期限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的期限为离婚后一年内,这一年是指除斥期间,也就是说不存在任何中止、中断的情形。只要过了一年,双方就没有办法要求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

2、条件限制

要想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我们需要具备法定的撤销理由,即欺诈、胁迫。

欺诈是指由于他人的行为,导致自己陷入了错误认识,从而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胁迫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根据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但在实务中基本上没有能够以欺诈、胁迫而撤销离婚协议的案件。

当事人如果协议离婚,会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会就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协议,然后才能离婚。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为了尽快离婚,不管对方提出什么条件都答应,待办理完毕离婚手续以后,又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要求撤销掉财产分割条款,重新分割财产。那么对于当事人在离婚登记处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撤销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达成的离婚协议,只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而且必须是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的也不予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有的人在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时,也往往会以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作为撤销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是否成立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中只规定了欺诈、胁迫等情形,并没有规定关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一方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作为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的理由,是不能予以支持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与普通的合同不同,普通合同主要是利益问题,而婚姻问题掺杂着感情因素。因此,在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或者因为内疚而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一旦离婚后,不能以显失公平作为撤销的理由。

这种情况属于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虽然比较少发生,但是还是有的:

1.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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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呢?这个就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是什么。

王小美和葛大力,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

这种约定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因为已

不涉及人身关系的处理,而仅是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因此是有效的

2.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补充协议——反悔

此种情况其实和上一种情况是一致的,在补充协议有效的情况下,一方的反悔必然会引发违约,为不能以之前的离婚协议来作为抗辩的事由。

3.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再次签署离婚协议——反悔

这种情况就更为极端,实际上,第二次签署的协议,根本不能称之为离婚协议,它本质上只是对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因为人身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已不存在对离婚这一关系进行约定的基础。因此,

离婚后签署的对于婚姻关系的约定协议必然是无效的,但是对于财产的约定则要另行考虑

作者简介:杨正雄,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各类婚姻家事法律法规,在省级刊物发表多篇专业文章。富有同情心,善于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至今已有近5年的婚姻家事领域法律服务经验,参与处理大量婚姻家事纠纷,擅于解决复杂婚姻、继承财产纠纷。热心公益,拥有近3年志愿服务经验,常年参加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得到获助者的一致认可。着眼未来,致力于私人财富法律风险预防与保护、家族财富传承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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