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在网上随便找个模板就套上了,然而模板只是一个概述,很多协议细节你要是没注意到就要
吃大亏
!今天我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协议离婚你不得不注意的那些事项。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内容。
1、首先如果对方说要“净身出户”千万不要高兴的太早,说不定人家
了一大笔共同财产呢,还假装大方的给你说啥都不要,哄的你很高兴的就把协议签了。
2、其次最好约定一下,
探视孩子如果被阻挠
多次可以变更抚养权之类的。现在很多人写离婚协议都写了可以探视,但却没有约定对方不能阻挠,否则你一要探视孩子人家就带孩子出门旅游,用各种办法让你见不到孩子。
3、约定
拒付或者延付孩子抚养费
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抚养费一般一个月就几百或千多块钱,这点钱要是对方都赖着不给,真的是要气死人。所以最好约定拒付的话要付多少钱的违约金。
4、一定要写清楚双方的债务,防止对方
虚构债务
,然后让你帮忙一起还。
5、如果约定了要付现金的,同样的道理,一定要约定假如对方拒付、延付时,需要承
担法律责任
!谨防“老赖”!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再次提醒打算离婚的朋友,如果您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绝对不仅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那么简单。可以说,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您千辛万苦讨价还价的结果,都
直接体现在
了这份小小的
离婚协议书
中,甚至有些法院还将诉讼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所以对写离婚协议不加重视的话,只会
后患无穷。
如果你有委托律师的需要,又没有合适的途径,我可以帮忙解决。
很多人都会存在的一个误区——签了离婚协议就能离婚?你别天真了!
赵先生和刘女士是一对结婚十几年的夫妻了,常年分居,一直有离婚的打算,但俩人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正在上高中,眼看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孩子就要高考了,为了不耽误孩子学业,俩人决定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二人的婚姻。
签订离婚协议半年后,赵先生遇到了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姑娘,两人一拍即合,轰轰烈烈的谈起了恋爱,一年后,两人就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啦。可到了民政局却领不了结婚证,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赵先生现在还是已婚状态!赵先生听完后就纳闷了,自己已经离婚一年多了,怎么还是已婚状态呀?
原来赵先生想当然的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就是离婚啦!
其实很多人对于协议离婚还是有很多误区的,我们就来仔细说明一下:
赵先生的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先签离婚协议,签完离婚协议之后自己以为这就离婚了。
其实要离婚的话,还必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该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像赵先生这种光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那么是不算离婚的。
除此之外,还有人以为:我签了离婚协议,那么就算他不同意跟我去民政局离婚,可离婚协议上是白纸黑字写着同意离婚的。我拿着这份离婚协议书去法院告他,法院也必然会判我离婚。这里也是有误区的哟!法院并不是一定会判双方离婚的,这要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已经达到了法定离婚条件来判断,不是以离婚协议书为依据的。
有的人认为我签离婚协议了,关于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协议上已经说得一清二楚了,即使现在对方不同意跟我去办民政局离婚了,我也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他,要求人民法院按照我们之前确认好的财产分配情况处理。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你们去法院离婚财产分割是另有标准,而不是按照你们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去分配的。
无效约定一: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子女的权利是法律规定公民应享有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受他人的约束和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二:约定的子女抚育费给付到子女18岁成年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可这个义务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18周岁以后,子女只要没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的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就会解除。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所以离婚协议中,不能强制约定子女的抚育费要一直支付到子女18周岁以后。
签了离婚协议你也不是单身!想要真正的离婚,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去法院起诉离婚。同时提醒,像本文提到的,离婚协议陷阱多,一定要找专业律师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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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婚姻法: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根据婚姻法:离婚的方式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也是我们大家通称的自愿离婚,双方协议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拿到离婚证,视为你们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或者一方不想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判决双方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二、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经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领取了离婚证,那婚姻关系就终结了,双方都是单身的。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很多的朋友产生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后,双方就自动离婚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离婚只有上述的两个离婚方式。
所以,经过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是有效的。同样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是有效的。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在离婚协议书中要对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债务问题等,作出明确的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也是有约束力的。
婚姻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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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三、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一些离婚案件过程中,拉锯战会非常漫长,在此期间可能双方协商了多个结果,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书,那这多份离婚协议书,其效力是怎样的呢?首先,对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是优先的,其他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与其相冲突的,以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为准;其次,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其他离婚协议书有约定,可以参照约定。
总之,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领取了离婚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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