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一直认为,聚散都是缘,既然一方或双方决意离婚,没有什么好留恋的。编者在民政局看到,现在的民政部门,确实非常便民,就连离婚协议也有模板,方便分手的男女使用;也有专业的调解师,为那些并不是真正想离婚或仍在犹豫中的夫妻进行调解。事实上,走进民政部门离婚大厅的,大多数是真正想好要离婚的,只有少数夫妻是来演戏的。?
有一个女子先到民政局,一边在电脑上撰写离婚协议,一边打电话和丈夫商量,要求他早点过来,办完离婚,她还得赶去幼儿园接孩子,怕太晚了老师有意见,那边好象是说从外地往回走,快到了遇上堵车。最终,女子也没有等到他来,电话商量改天再来办,便匆匆走了。另一对年轻人,从进来到办完离婚证离开,很少说话,即使商量什么事,两人的声音也特别低,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双方都非常平静,面容上没有什么异样。中间没有一丁点吵闹,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和谐,如此平静理智的离婚,让人开了眼界,佩服佩服。?
有一对50多岁的夫妻,从进大门前就听见两人在吵架,一直吵到二楼离婚大厅,接待人员迎上来了,调解员也出来了。从他们的吵闹声中,大概了解到:男方是一个企业主,经常不回家,最近好象连续三个月没回家了,女的怀疑男的有了小三,就把家里门锁给换了,男的一气之下把女方的社保缴费给停了。双方互相抱怨,互不相让,女方拿不出男方有小三的证据,男方以公司忙为由长时间不回家也很牵强。双方不服从调解,工作人员准备给他们办离婚时,发现他俩只带了结婚证,连户口簿、身份证都没带,离婚办不了,两人吵吵着一起回去了。这种离婚方式在中老年人中比较多,吵吵闹闹一辈子,真正离婚的并不多。?
还有一男一女也很有意思,男方先到,咨询了下离婚需要的资料和流程,然后告诉女方,女方好象也忘记带什么证件,又返回去取。女方到了后,双方商量写好离婚协议,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提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修改,不能因为离婚而剥夺一方应有的权利,来回修改几次,直到工作人员认可后,很快办完默默离开。?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自我、追求个性,受到方方面面的诱惑越来越多,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婚姻也变得没那么神圣、没那么严肃。闪婚、闪离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离婚率逐年升高,对当事人双方、对家庭、对社会将产生哪些影响,会不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婚姻是需要经营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经营得很好。虽然说,离婚后,不一定就能过得好,但对于处于婚姻战争里的两个人来说,无疑是一线生机。现实生活中,离婚率之所以很高,往往就是因为都觉得自己没错,也都觉得自己值得更好的。
感情也好,婚姻也罢,聚散离合本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一起的时候,好好珍惜对方,分开之后,就好好祝福对方。毕竟,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只要曾经一起拥有过幸福,就是缘分。
绝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后,都会拥有新的生活,但是,也有一些夫妻,虽然离婚了,却仍旧还是住在一起的。那么,对于女人来说,离婚不离家,会有什么下场呢?三个离异女人的故事道尽了现实,也值得你好好听一听!
@依歌,32岁,离婚2年:法律上是自由身,但在感情上,男人总觉得跟过去一样!
我跟我前夫会离婚,主要原因是受不了他没本事,而且婆家人又都是吸血鬼。当初嫁给他的时候,觉得他很孝顺,这是好事。谁知道他就是一个妈宝男,什么事情都听她妈妈的。总觉得我跟他结婚,就是图他们家的东西。结婚五年,我们一直没成功要到孩子,明明是他自己的问题,最后却成了我的错。
房子是婚前我爸妈买的,都归我,离婚后,有大概半年的时间,他一直赖在我家,不愿意离开。我看他可怜,就让他先住了一段时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我很好,就像是要重新追求我,但没多久就变了,虽然说在法律上自由了,但在感情上,男人总觉得跟过去一样。特别是在他妈妈,还偶尔一两次跑到我家来撒野。
后来,我就直接把房子卖了,也拉黑了他。总之,离婚后千万别再对前夫抱有什么希望,男人渣起来,非常吓人。现在,我自己一个人住,一个人过,日子也很潇洒。
@盛放的山茶花,35岁,离婚4年:都是为了孩子,却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
我跟我前夫是四年前离的婚。当时,儿子才7岁,正好处于叛逆期,就约定瞒着儿子。所以说,虽然是离婚了,但是我们还是在一起生活。当然,我跟儿子睡一个房间,前夫自己一个人睡一个房间。刚开始的时候,觉得很别扭,明明应该是两个陌生人了,却仍旧是天天在一起吃饭。
后来,我交了男朋友,他也知道我的情况,也表示理解。但是,我的前夫却觉得我是我背叛了他。真的很搞笑,我们早就离婚了,离婚了,我找谁谈恋爱是我自己的事情。当初会离婚也是他出轨在先,后来我有男朋友了,他却心里不平衡,而且还总是在儿子面前说我的坏话,说实话,我当时非常生气,果断地就跟儿子说清楚爸妈已经离婚了。
现在,我有了新的婚姻,儿子跟我一起生活,我也怀孕10个月了,离开了前夫,感觉幸福才慢慢地有了指望。
@李家阿姨,42岁,离婚8年:说是搭伙过日子,其实会让女人付出得更多!
我跟前夫,也只是法律上离婚了,生活上却还是在一起。当初,也是一直冲动,都觉得是对方的错,就离婚了。后来,有好几次想说去复婚,但临门一脚了,又觉得没必要,反正都是过。
严格意义上,我们也不能算是离婚不离家,因为是拆迁户,在同一栋楼不同单元分了两套房子,所以,也算是搭伙过日子。女儿跟我,儿子跟他,也基本上每天都是在一起吃饭。
我也想过,要再找一个男人,毕竟年龄到了,等再老一点,总是需要一个人保护的。只是,女儿还小,我不想她受委屈,等她上大学了,我再考虑老伴的事情。总之,离婚不再婚,前夫不离家,女人肯定会受更多的委屈,至少,知情人看你的眼光就会不一样了。
按理说,男女双方离婚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应是互道一声珍重,然后开始新的生活。然而,现实中却有不少离婚夫妻,选择了离婚后并不离家,依旧生活在一起。
去年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和吴老师的感情就引起了很多人的感慨。虽然高育良背叛婚姻,两人感情破裂,但吴老师却为了高育良的面子和政治生命选择了离婚不离家。
从法律上讲,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算是同居,并不具有婚姻上的合法性。“离婚不离家”现象的背后,到底有哪些“难言之隐”?
为了面子,她抑郁成疾
时年62岁的居露萍有洁癖,可丈夫赵广新却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因为卫生习惯的巨大差异,夫妻俩吵了30多年,冲突激烈时,双方还拳脚相加,发生家庭暴力,感情消磨殆尽。
2015年春节期间,赵广新一个人喝闷酒,酒醉后,在房间里吐得一塌糊涂,居露萍又与他发生了争吵,双方扭打在一起。赵广新彻底厌倦了吵吵闹闹的日子,正式向妻子提出离婚。
儿子和女儿闻讯赶过来阻止,“你们一把年纪还离婚,我们的面子往哪儿搁呀?”居露萍也大骂道:“老不正经的,我可丢不起这个脸!”
见父母已经势同水火,儿子和女儿提出了离婚不离家的解决方案,离婚后以夫妻名义继续生活,但是互不干涉。3月,赵广新与居露萍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继续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离婚前,赵广新为了维持婚姻,还能压抑自己。离婚后,他开始肆无忌惮,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居露萍对前夫的陋习非常愤怒,又没有资格发火,只能生闷气,每天郁闷不已。
从2016年9月起,居露萍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经常失眠,白天不停地在客厅转来转去,赵广新选择眼不见为净,每天早出晚归,有时深更半夜才回家。压抑和沉闷的气氛让居露萍倍感窒息。
2017年初,居露萍独自去医院做检查,诊断结果为情绪低落,呈抑郁相。儿子和女儿要把她接到身边生活,居露萍断然拒绝,“我离开,不正好遂了他的心意?绝对办不到!要走也是他走!”
他们只好恳求父亲多多照顾母亲,赵广新虽然满口答应,但并不付诸行动,经常独自外出旅游,几天不回去。前夫的不管不问,加剧了居露萍怨恨、忧郁和厌世的情绪。
2017年6月2日凌晨5时许,居露萍又是通宵未眠,坐在卫生间的小木凳上。赵广新来到卫生间解手,对她嘟哝道:“快点儿闪开。”
居露萍勃然大怒,抓起小木凳往赵广新的头上砸去,赵广新跑到窗台呼救,居露萍竟然把赵广新从窗台推了出去,赵广新因抢救无效死亡。
老公离婚不离家,把我当“备胎”
小玲今年38岁,老公小金32岁,结婚6年。当初认识老公时,小玲刚离婚不久。刚开始小金追求小玲,因为年龄问题,小玲一直都回避他。
但小金一直没有放弃,小玲感动了。就顺理成章结婚了。
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小金却出轨了。小玲决然的再次离婚。
离婚后,两个人仍住在同一屋檐下,等于是离婚不离家。关于离婚的事,他们没有告诉女儿,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所以就一直没说,只是偶尔女儿会问,爸爸妈妈是不是吵架了,为什么爸爸要住在书房里。
离婚不离家的状态一直维持着,谁也没主动提出或要求对方搬离这个家,甚至到了后来偶尔两人还会在卧室睡上一两晚,小玲有时候会期盼着两人有复婚的那一天。
可是盼来盼去,小金还是经常和那个女孩子联系。
后来有几个要好的朋友给小玲安排相亲,小金知道了,有点慌了,让小玲跟他去复婚,小玲问他:“咱俩复婚了,那你的女朋友怎么办?”他支吾了半天,小玲才弄清楚,原来他们和那个小女朋友正闹分手呢。
那之后,两人的关系又开始好起来了,只是这种热络维持了不过三个月,小金又和那女孩好了,于是我和女儿又被他抛在了脑后。
前两天,他辅导女儿做功课,晚上他还亲自下厨做了饭,饭桌上他还极其深情地说了一句:“和你们在一起,我才有家的感觉。”
小玲心里清楚,于他而言,自己不过是他婚姻的“备胎”,但可悲的是,小玲仍然放不下他…
高房价让婚越来越离不起
一年来,已经离婚的沈佳和刘强仍然处于“同居”状态,一边试图协商早日离开,一边又不得不维持着这个非正常的家庭,在尴尬和磕碰中保持着“邻里互助”的关系。
2008年,沈佳和刘强在杭州结婚了,在父母的帮助下,两人在下城区朝晖街道买了一套101平方米的两居室,首付30万元,月还款2700多元。但结婚还不到两年,两人就因争吵不断而离婚了。
离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独立的空间、自由的作息和隐私保障,可当他们的结婚证变成离婚证后,生活却比以前更麻烦了。
“房子是我们唯一的财产,房价已经翻了一番,现在还在不断增值。”沈佳说,离婚后,房子成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问题,如果把房子卖了平分,“分到的钱,双方都不够再买新房,出去租房的话,压力太大,还不如寄希望房价继续涨。”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屋而住,分房而居”,蜗婚让这一切变得富有戏剧性。一套房子,东面卧室沈佳住,再买张床放进书房让刘强住,其他地方公用,“两人"错峰"使用厨房和卫生间,每月的水电费用两人平摊,可一到月底缴费时,他就抗议。”
沈佳无奈地说,“他认为我用水比他多,因为我爱洗刷,我喜欢熬夜看书,电自然也用得多。而我会反驳他经常蹭我的饭……为这些小事斤斤计较挺尴尬的。”
最糟糕的是,沈佳不敢把新交的男朋友带回家,因为让刘强看见了,一定会变相地把男友“请”走。为此,沈佳也经常不留情面地让前夫带来的女友难堪。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一年,让沈佳身心疲惫。“离了婚还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对神经的考验可想而知。”每次下班,她想到要回她和前夫的那个家,步伐就越发沉重。
如今,两人终于就房子问题“约法三章”:房子暂时不卖,留着继续升值;刘强搬出去住,双方仍共同承担月供,刘佳每个月多付1000块“房租”;双方任何一方随时可以提出售卖房子,另一方应无条件答应,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是什么催生“离婚不离家”群体?
房价是直接原因
“离婚不离家”是年轻人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以深圳为例,平均价超过两万元的深圳,很少有人会因面子跟现实过不去。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购买一套房屋已属不易。若在离婚案件中将唯一的一套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该方可能根本无力支付高昂的房屋折价款,而对方当事人即使拿到折价款,数额也不足以另购房屋,从而面临无处居住的处境。而且即使有资本可以再买,也可能因限购而失去资格。
双方为孩子、感情着想,选择离婚不分家
一些夫妻虽然已经离婚,但是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双方都希望通过共同居住和生活达到关系修复的目的。
另外一些父母为孩子考虑,认为居住在一起共同照顾抚养孩子,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于是主动选择在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自愿主动选择共同居住,但是认为关系尚未到复婚的条件,故未办理复婚手续,形成"离婚不离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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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对离婚观念的转变:离了不代表反目
多年前,夫妻离婚就意味着反目,怎么可能还住在一起?那时能够"离婚不离家"的人的内心得足够强大。
现在夫妻和平分手的多了,有些人甚至离婚后还是朋友,其他人也不会把他人的“离婚不离家”当回事。再加上现在离婚的本身就多,因此“离婚不离家”成为现象,乃正常现象。
"离婚不离家”的增多,与人们观念的转变也有关系。
可见,无论是何种原因占主导,都和男女爱情相去较远了。
尤其对于男人,本来就不会把爱情看作人生唯一,但是身为女人就不同了,爱情于女人是空气、水和阳光。
但是爱情从来就不是免费的,相反,还要交学费。
“离婚不离家”遭遇男人变心,就是一笔学费。
从法律上讲,男人再找女友,一点都不违法;
只是如果他“离婚不离家”时若和你一直保持性关系,只是道德感欠佳,等于干过“脚踩两条船”的缺德事儿。
法与德,有时的确困扰着现实生活。对于男人而言,“脚踩两条船”的人不少。
性,于男人,如家常便饭;而于女人,却和爱情挂了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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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女的根本不同,所有的“离婚不离家”,受伤害的一方,都是类似的故事。
离婚不离家是一种安慰剂,只能暂时缓解矛盾,但是它会产生更大的危机,因为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会让每个人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让家庭处于一种更大的动荡和不安之中。
离婚不离家,只会比干脆的离婚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