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因房而合,也有因房而散,朋友们常说“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搞清楚几个问题,就是:你认为是你家的房子到底是不是你的?到底有没有你一半?更有可能,是你个人的房子却能变成夫妻共有,夫妻共有的房子却变成个人所有。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离婚,房子到底归谁?
属于个人房产的6种情形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个人婚前购买的房改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相反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今天,本婚姻律师代理了一个
起诉离婚
案件。我的委托人女方马女士(化名)准备起诉男方冯先生(化名)离婚。案情并不复杂,马女士于2001年经人认识了冯先生,2003年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二人
感情破裂
并分居,马女士打算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拿着马女士的结婚证拒绝归还。
没有结婚证便不能证明马女士与冯先生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于是,本律师建议其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海淀区民政局,让民政局出具一个婚姻关系证明。没想到,海淀区民政局的答复竟然是查不到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马女士当时便慌了神儿,难道自己的婚姻是虚假的不成?经过一番询问,本律师得知民政局可能把马女士的结婚登记档案放在了档案馆。于是,本律师陪同马女士又去了海淀区档案馆,终于在档案馆里查到了马女士的婚姻登记信息并取得了档案馆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马女士的
案件虽然已顺利起诉,但本
离婚律师
感觉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确实不完善。作为民政部门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为某位公民办理过结婚登记!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即便民政局把档案存放在了档案馆,也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查找。退一步说,其还可以把婚姻登记信息输入计算机以随时查找。试想如果所有婚姻登记部门都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至少可以杜绝不法之徒犯重婚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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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如何查对方财产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时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都是双方意见的表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签订的,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权利去查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哪怕转移了,也可能无从得知。
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
当夫妻面临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感情破裂,还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伤感情又破财。
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可能有的当事人就会进行财产转移,通过这种不正当损害对方利益的方式去争夺更多的财产
,比如把银行卡的存款存在第三方的账户里,偷偷把房产、车等具有高价值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如果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惩罚,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番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反而会令当事人得不偿失。
那么,哪些情况会被认为
属于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呢?其中一个关键的认定因素,就是时间。对于离婚前几年算故意转移财产,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给法院来进行合理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财产转移发生在一方提出离婚之后,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动机进行财产转移,被认定为故意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较大;
第二,虽然没有任何一方明确提出离婚,但离婚条件已经开始具备,比如因出轨离婚的,一方已经出轨的,因感情破裂离婚的,夫妻双方分局已经达到2年以上,具备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条件;
第三,也可以从对方转移财产的动机来反向证明对方是否在故意转移财产,比如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方处置资产,且处置资产后的收入被对方独占了,比如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向亲朋好友转账,且经过合理的期限,亲朋好友一直未返还或者拒不承认。因此,离婚前是否故意进行财产转移,并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对方转移财产的动机才进行判断。
二、离婚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转移财产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惩罚,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番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反而会令当事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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