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政局 洛阳

   2023-11-06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30
核心提示:记得很清楚,非常坚定的走进民政局,当时赶回去差不多是中午12点了,大多数人都要休息下班了,看到我们来了,没有调解,直接让我

记得很清楚,非常坚定的走进民政局,当时赶回去差不多是中午12点了,大多数人都要休息下班了,看到我们来了,没有调解,直接让我们重新写离婚协议书,就马上赶紧写了,就等着给我们办理离婚

在写抚养费的问题上,因为小孩子年龄要写上去,结果对方写小孩四岁,我说不合理,因为这个问题吵了起来,小孩子俩周岁,就要写四岁。

民政局的人看我们吵架了,就赶紧给办理了!

我头也不想回,直接签字直接领证,就想早点结束这个可怕的关系。

领证完是中午快一点了,当时应该是男的生日,我说你不请我吃顿饭吗?他说,有什么好吃的,不想和我吃,谈恋爱十年了,离婚后,没有吃饭,我还想着分开也有一个仪式感,好好说些话,好好告别,结果他一句话后,我什么都不想了....

把我送回小区后,我带着一个俩岁孩子,各奔东西,再没有说话,因为是他生日,他可能是陪新找的女朋友过生日去了吧,可笑吧,从恋爱到结婚十年了,却说一文不值,我只能选择离开,我没有哭,没有闹,从那天开始,我却非常释然,我特别轻松,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呢?

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开始了我的计划,我的梦想,从来没有过的激情,为了孩子,努力奋斗,拼搏在每一天,每一天都充满力量,还有业务慢慢有了提升,我很欣喜,只有你越来越努力的时候,就有很多的收货。

很多朋友离婚后选择去旅游,我却没有,我去了安徽的黄山那边,其实本来是有一场学习,培训结束的第二天,我朋友陪我去喝酒唱歌,然后我们去玩,我没有花什么钱都是她帮我付钱的,我也非常感谢她。

然后回来之后,能量爆满,非常开心。

一个人带着孩子,白天忙着赚钱,我真的没有时间喊累,天天跟陀螺一样转

而且,离婚后,从来没有哭过,难过,没有时间!

忙碌真的可以治愈一切矫情。

你们是咋样度过的?是难过的大哭一场还是旅游放松去了呢?

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工作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今天,律师就整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登记按照: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的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双方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协议书一式三份)、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发证:

1.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3.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办理过程中常见注意事项

1..时间:不计排队时间,一般20~40分钟左右办完,当天可以拿到证。

2.打印与照相:一般夫妻二人本人再带上上文证件原件,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附近一般都有打印与照相的。

3.收费:南方沿海城市部份民政局已不收费。即使收费,一般也是9元或者20元以内。

4..户籍所在地:前提你或者对方有一方是该市户口,否则办不了,白跑一趟。

5.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5.房产分割:有房产要分割或者要写在协议上的,建议把房产证(或复印件)也带上,因为协议上要写清楚当事人的房产的土地地址,若有错字过户不能免税。

6.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书,可以当离婚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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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年××月××日,原告袁某与张甲登记结婚,因张甲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故冒用被告张乙的身份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至今。至××××年××月××日,被告张乙与王某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宣告其与被告张乙的婚姻关系无效。

二、法院裁判

原告袁某与被告张甲的婚姻关系无效。

三、律师答疑

实际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很常见。此种情形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登记主义模式,记载于结婚证上的申请人才是行政机关许可并承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结婚证的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只对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有约束力,而不及于他人。行政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上确立的是被借用身份证件之人的婚姻关系,基于行政行为的相对性,该结婚证的效力则不及于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

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会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会依法继续进行审理。如果当事人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是按事实婚姻处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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