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政局伤害案

   2023-11-06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1220
核心提示:这段时间我接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两个是离婚案件,一个是经济纠纷案,一个是刑事案件。离婚案件客户是因为知道我团队专注于

这段时间我接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两个是离婚案件,一个是经济纠纷案,一个是刑事案件。

离婚案件客户是因为知道我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慕名而来。

经济纠纷案件客户和刑事案件客户是我原来的老客户,基于对我的信任,要我帮他们安排对口的专业律师。

今天我先重点说说我代理的这两个离婚案件。

先说说第一个离婚案。

男女双方2000年认识并自由恋爱,200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十几年,养育了两个孩子,购置了十余套房产,感情一直比较好。

2015年,双方感情出现问题。

男方去外地工作,双方两地分居,男方后面和其下属搞到了一起。直到有一次女方无意中看到了男方和其下属的聊天记录,才知道男方已经出轨了。

女方非常难过和生气,坚决要求离婚。

男方苦苦哀求女方不要离婚。

最后,男方写下了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我(男方)已经认识到此次错误,不再发生婚外情,如果再次发生出轨的事,就净身出户,现有的位于……十套房产全部归女方某某某所有。”双方均签了名,按了手印。

之后,女方发现男方继续和其下属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女方受不了该伤害,于是委托我们代理其离婚案件。

女方最关心的是,该协议是否有效?能不能让男方净身出户?

我告诉她:“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男方出现婚外情,您为何当时没有及时咨询律师,让律师起草一个协议呢?”

她回答:“我以为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就没有在意。”

这里需要给各位朋友普普法。

此案中,男女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实际上就是忠诚协议书。

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相互间的忠诚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

关于忠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一般认为,夫妻双方约定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或者出轨方将丧失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身份权的约定,是无效的;而关于出轨一方要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者净身出户等财产权的约定,一般法院确认其部分有效性。也即,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法院判决是有自由裁量权的,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为了保障出轨方的基本生存权),但可能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我再讲讲另一个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六年,养育了一个女儿。结婚后,男方设立的科技公司在两三年内就在新三板上市了,其身价一下子飙涨到两个多亿。

本来这是一段让所有人羡慕的美满婚姻,男方事业有成,女方貌美如花,典型的“男才女貌”式的婚姻。

然而,女方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却耐不住内心的寂寞和躁动,和一个“小白脸”好上了。

最后女方婚外情的事自然被男方发现了。

男方非常生气,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几天之内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出于愧疚就答应了。

男方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一个模板,起草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他们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财产——新三板上市公司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股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签了名,按了指模。

后来,因为女方苦苦哀求,也非常坚决和“小白脸”断了,加上双方家人的劝说,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018年,男方又发现女方有了新的婚外情,怒不可遏,找到女方要求按照原来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去办理离婚证,女方拒绝,并要求平分财产。

于是男方找到我,委托本律师代理其离婚案件。

这个案例中,男女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是无效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协商离婚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生效。

所以,本案中男女双方尽管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新三板上市公司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股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但由于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无效的,财产需要重新分割。

这就意味着,因为男方一个“疏忽大意”的行为,损失了一个多亿的财产。

以上两个案件遇到的问题,是我及我团队办理的大量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一个咨询客户居然遇到了以上同样的问题。

确实让我们惋惜不已。

推荐阅读: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因为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至少占一半以上,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很多朋友都会要求出轨方写什么保证书、忠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财产协议书等等协议,

但是要命的一点是,他们不了解这些协议书的法律常识,也不愿意咨询律师,或者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其实一般财产不复杂,专业婚姻律师起草协议几千元以内就可以解决),就网上找找模板,自己起草好,双方签名就认为有效了。

殊不知,就这样一个“疏忽”,就可能导致损失成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因小失大”的教训,非常惨痛啊。

文章开头我提及的经济纠纷案和刑事案件,我都帮我的老客户安排了对口的专业律师。

下面这两个案件也比较有典型意义,

我简要给各位朋友说说。

经济纠纷案的老客户,原来是做贺卡生意的,当年贺卡非常流行,所以生意非常兴隆。鼎盛时期,贺卡出口到世界各地,资产达到几个亿,这在上个世纪90年代,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而现在呢?他已经身无分文,子女、妻子等家人和其反目成仇。

他这么多的财物,为何最后变成一无所有?

我通过深入了解,归根到底,他平时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并且,不管是起步阶段还是生意做大以后,公司没有法务部,没有法律顾问。

大家可想而知,这样的危险有多大!?

没有人帮其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最后他的财产基本上被“坑蒙拐骗”掉了。

刑事案件的老客户,严格上说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是做外贸生意起家的。通过几年的努力,夫妻俩积累了两三千万的财富。

去年听他们一个朋友说一款理财产品非常好,一年的利润回报率可以达到本金的两三倍,就试着投资了一百万,结果发现真的回报率这么高。之后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把全部几千万身家全部投到这个理财平台里面。

结果这个理财平台突然“崩盘”了,他们夫妻俩辛辛苦苦赚的几千万就这样取不出来了。

现在他们委托律师可以做的,也就是尽快去公安机关报案。

但拿回这些钱的可能性,我认为微乎其微。

作为律师,生活中经常遇到以上所说的情况,每每提及,我都会非常难过和惋惜不已。

仅是离婚纠纷,还是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等等,其实每时每刻都发生在我们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如何防范风险,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到侵害,我认为,普通老百姓最起码要知道以下一些基本常识:

(1)了解相关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日常经验法则,

比如,前文离婚案件中说到的忠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财产协议书等基本法律知识。在经济贸易、市场交易中,掌握基本的合同法知识;在平时生活中,掌握基本的防诈骗知识,不要贪心,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等此等好事就会降临您的头上。

(2)如果自己确实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那就最好要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身边有一个律师朋友那就更好了,遇到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向您的律师朋友咨询。

(3)如果是自己办企业、开公司等做生意的朋友,最起码需要聘请一个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要知道,事前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永远比事后发生问题再去解决好很多。

本文来源于王幼柏律师微信公众号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有人说夫妻离婚伤害最大是孩子,还有双方父母,你认为呢?

作为婚姻法律师,每天都有各种离婚的咨询,也代理了一些离婚案件,个人认为,夫妻离婚对于双方伤害是有,但是不是太多,但对于夫妻双方和孩子伤害是非常大的。

一、对于双方的父母伤害

为什么说对于双方父母的伤害小一些呢,因为子女无论发生什么事,父母是一直理解与保护子女的,但是,如果是小两口有着好好的日子,双方的父母很开心,如果小两口不珍惜,爱作的话,那父母肯定是非常伤心的了。如果小两口的婚姻真的无法继续下去了,像那种女方被家暴的情况,女方的父母肯定是支持自己的女儿离婚的,否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夫妻离婚的话,对于双方的父母来讲,还是看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父母是否支持,所以,在离婚前,尽量跟父母说清楚的,取得他们的支持!

二、对于孩子的伤害

其实离婚对于夫妻的孩子伤害是非常大的,在一个离婚案中,一个当事人说,她的小孩(刚上二年级)跟她说:你们离婚就离婚吧,我们班有一半的小孩都离婚了。说完,这个当事人差点落泪,我们无从知道小孩的心里活动是怎样的,但是,听完这句话,会明白离婚这件事对于孩子的伤害真的是无形而巨大的。可是,这位母亲又说了一句:如果不离婚,现在这样的家庭对于小孩更加不利,毫无感情的婚姻,更对孩子不好。

是的,站在岔路口的,到底该怎样选择呢?选择将就婚姻,一个毫无家庭氛围、感情冰冷的家,或者是每天暴力相向的家,对孩子的影响大,还是选择离婚,带着孩子,以后可能是单亲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大呢?

三、怎样离婚对几方影响到最小呢

离婚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一旦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相对于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非常平和的离婚方式,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把协商好的内容写在离婚协议书中,成为熟悉的陌生人,而起诉离婚,要对簿公堂,双方几乎都撕破脸皮了,成了仇人了。所以,要尽可能的协议离婚,把双方的情分保留下来,毕竟还有孩子,以后双方对于孩子还都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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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王幼柏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婚姻家事团队首席律师,广州电视台多栏目专家评论律师,曾任教大学《婚姻法》多年,带领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案件代理。

王幼柏律师团队联系电话:

13512701972(微信同号)

这段时间我接到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两个是离婚案件,一个是经济纠纷案,一个是刑事案件。

离婚案件客户是因为知道我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慕名而来。

经济纠纷案件客户和刑事案件客户是我原来的老客户,基于对我的信任,要我帮他们安排对口的专业律师。

今天我先重点说说我代理的这两个离婚案件。

先说说第一个离婚案。

男女双方2000年认识并自由恋爱,200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十几年,养育了两个孩子,购置了十余套房产,感情一直比较好。

2015年,双方感情出现问题。

男方去外地工作,双方两地分居,男方后面和其下属搞到了一起。直到有一次女方无意中看到了男方和其下属的聊天记录,才知道男方已经出轨了。

女方非常难过和生气,坚决要求离婚。

男方苦苦哀求女方不要离婚。

最后,男方写下了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我(男方)已经认识到此次错误,不再发生婚外情,如果再次发生出轨的事,就净身出户,现有的位于……十套房产全部归女方某某某所有。”双方均签了名,按了手印。

之后,女方发现男方继续和其下属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女方受不了该伤害,于是委托我们代理其离婚案件。

女方最关心的是,该协议是否有效?能不能让男方净身出户?

我告诉她:“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男方出现婚外情,您为何当时没有及时咨询律师,让律师起草一个协议呢?”

她回答:“我以为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就没有在意。”

这里需要给各位朋友普普法。

此案中,男女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实际上就是忠诚协议书。

夫妻忠诚协议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相互间的忠诚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

关于忠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争议比较大。一般认为,夫妻双方约定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则必须离婚或者出轨方将丧失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身份权的约定,是无效的;而关于出轨一方要放弃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归对方或者净身出户等财产权的约定,一般法院确认其部分有效性。也即,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法院判决是有自由裁量权的,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为了保障出轨方的基本生存权),但可能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我再讲讲另一个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结婚六年,养育了一个女儿。结婚后,男方设立的科技公司在两三年内就在新三板上市了,其身价一下子飙涨到两个多亿。

本来这是一段让所有人羡慕的美满婚姻,男方事业有成,女方貌美如花,典型的“男才女貌”式的婚姻。

推荐阅读:北京昌平律师咨询

然而,女方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却耐不住内心的寂寞和躁动,和一个“小白脸”好上了。

最后女方婚外情的事自然被男方发现了。

男方非常生气,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几天之内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出于愧疚就答应了。

男方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一个模板,起草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他们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财产——新三板上市公司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股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签了名,按了指模。

后来,因为女方苦苦哀求,也非常坚决和“小白脸”断了,加上双方家人的劝说,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018年,男方又发现女方有了新的婚外情,怒不可遏,找到女方要求按照原来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去办理离婚证,女方拒绝,并要求平分财产。

于是男方找到我,委托本律师代理其离婚案件。

这个案例中,男女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是无效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协商离婚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才生效。

所以,本案中男女双方尽管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新三板上市公司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股权全部归男方一人所有,但由于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无效的,财产需要重新分割。

这就意味着,因为男方一个“疏忽大意”的行为,损失了一个多亿的财产。

以上两个案件遇到的问题,是我及我团队办理的大量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一个咨询客户居然遇到了以上同样的问题。

确实让我们惋惜不已。

(微信截图)

如今,因为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案件至少占一半以上,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很多朋友都会要求出轨方写什么保证书、忠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财产协议书等等协议,

但是要命的一点是,他们不了解这些协议书的法律常识,也不愿意咨询律师,或者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其实一般财产不复杂,专业婚姻律师起草协议几千元以内就可以解决),就网上找找模板,自己起草好,双方签名就认为有效了。

殊不知,就这样一个“疏忽”,就可能导致损失成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因小失大”的教训,非常惨痛啊。

文章开头我提及的经济纠纷案和刑事案件,我都帮我的老客户安排了对口的专业律师。

这两个案件也比较有典型意义,我简要给各位朋友说说。

经济纠纷案的老客户,原来是做贺卡生意的,当年贺卡非常流行,所以生意非常兴隆。鼎盛时期,贺卡出口到世界各地,资产达到几个亿,这在上个世纪90年代,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而现在呢?他已经身无分文,子女、妻子等家人和其反目成仇。

他这么多的财物,为何最后变成一无所有?

我通过深入了解,归根到底,他平时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并且,不管是起步阶段还是生意做大以后,公司没有法务部,没有法律顾问。

大家可想而知,这样的危险有多大!?

没有人帮其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最后他的财产基本上被“坑蒙拐骗”掉了。

刑事案件的老客户,严格上说是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是做外贸生意起家的。通过几年的努力,夫妻俩积累了两三千万的财富。

去年听他们一个朋友说一款理财产品非常好,一年的利润回报率可以达到本金的两三倍,就试着投资了一百万,结果发现真的回报率这么高。之后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把全部几千万身家全部投到这个理财平台里面。

结果这个理财平台突然“崩盘”了,他们夫妻俩辛辛苦苦赚的几千万就这样取不出来了。

现在他们委托律师可以做的,也就是尽快去公安机关报案。

但拿回这些钱的可能性,我认为微乎其微。

作为律师,生活中经常遇到以上所说的情况,每每提及,我都会非常难过和惋惜不已。

不仅是离婚纠纷,还是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等等,其实每时每刻都发生在我们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如何防范风险,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到侵害,我认为,普通老百姓最起码要知道以下一些基本常识:

(1)了解相关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日常经验法则,

比如,前文离婚案件中说到的忠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财产协议书等基本法律知识。在经济贸易、市场交易中,掌握基本的合同法知识;在平时生活中,掌握基本的防诈骗知识,不要贪心,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等此等好事就会降临您的头上。

(2)如果自己确实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那就最好要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身边有一个律师朋友那就更好了,遇到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向您的律师朋友咨询。

(3)如果是自己办企业、开公司等做生意的朋友,最起码需要聘请一个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要知道,事前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永远比事后发生问题再去解决好很多。

我一位企业家朋友,有一次对我感叹道:“一个人要想把企业或者生意做大,最起码需要一个律师团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专业的经济纠纷律师、刑事律师、婚姻家事律师等。”

而作为普通老百姓,最起码你身边要有一位律师朋友,你可以随时联系到他(她)。比如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你身边的律师朋友就是我喽。

行文最后,我给大家讲一个冷笑话。

微信咨询我的客户,偶尔会遇到少数人咨询完就拉黑我。

我在想,你需要我时,就咨询我。认为不需要我了,就删除我。其实,你拉黑我,我多留了一个微信好友名额,而你则少了一位可以随时咨询的律师。“我多了,你少了”,这是你的损失,不是我的损失。

其实,律师朋友的微信,您应该好好保留一辈子。

看完这篇文章的朋友,您还会拉黑我和其他律师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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