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1】219
“我老婆跑了,我申请撤销我和她的婚姻登记。”去年10月,老孙通过户籍查询,发现自己的妻子“查无此人”,自己生活10多年的老婆余某的身份证信息、姓名等均是造假的。事后,老孙将民政局起诉至法院。近日,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申请婚姻登记撤销案。
老孙是山东平阴人,妻子余某是云南人。2002年12月,老孙经他人介绍认识余某,交往一年多以后,老孙与余某持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状况证明和余某所在地户籍证明,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后来,余某无故离家出走,老孙因担心自己妻子的安全,多次去云南查找,被告知无此人。去当地公安局查询,没想到是,老孙被告知余某的身份信息是虚假伪造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孙某与第三人余某申请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据和证明材料,符合法定的形式与要求,被告平阴县民政局当场审查了材料,并询问双方的结婚意愿,告知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及夫妻权利、义务,见证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后,发给结婚证,准予登记结婚,符合相关的规定,且已尽到了合理的审慎审查的义务。但因第三人余某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不存在,且无法查找第三人余某的身份信息。因此,基于第三人余某原有身份信息进行的结婚登记行为失去了事实基础,应予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民政部门给孙某与余某办理的结婚登记。
法官提醒
国家虽然赋予民政部门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满足结婚条件的权力,但实际上对于身份证的真假,当事人是否在外地登记结婚,碍于技术条件,民政部门很难查明。而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将会为今后子女的户籍登记、夫妻双方离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中最关键是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婚姻大事更加慎重,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并不存在结婚证注销的法律概念,但是对于结婚证失去效力存在三种情况,即夫妻双方离婚、婚姻宣告无效和婚姻被撤销。离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诉讼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结婚证可以进行注销吗?
一、离婚的情形
离婚包括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离婚后,结婚证失去法律效力,由民政部门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即法院作出无效宣告后,结婚证丧失效力。
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结婚证无效。
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或存在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将会导致双方结婚证件无效。双方不再需要承担婚姻所产生的配偶双方的义务,但是对于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需要依据离婚的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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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工作中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今天,律师就整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登记按照: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的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双方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协议书一式三份)、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发证:
1.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3.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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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办理过程中常见注意事项
1..时间:不计排队时间,一般20~40分钟左右办完,当天可以拿到证。
2.打印与照相:一般夫妻二人本人再带上上文证件原件,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附近一般都有打印与照相的。
3.收费:南方沿海城市部份民政局已不收费。即使收费,一般也是9元或者20元以内。
4..户籍所在地:前提你或者对方有一方是该市户口,否则办不了,白跑一趟。
5.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5.房产分割:有房产要分割或者要写在协议上的,建议把房产证(或复印件)也带上,因为协议上要写清楚当事人的房产的土地地址,若有错字过户不能免税。
6.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书,可以当离婚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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