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不少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非常努力:
跑多家银行调查明细,去派出所、邻居那里,收集各种证言、证据,就是为了在法庭上帮到自己的客户,但最后在双方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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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败下阵来。
他们基本不准备任何谈判方案,也不给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谈判培训,
因为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谈判”在离婚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这些律师不懂,
不少离婚案件,判决只能拿到一半,谈判却能得到更多。
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光靠判决书上争个输赢,未必能帮到当事人争取更多财产,而且还破坏了和气,让当事人以后再见面很尴尬。因此,
调解是贯穿离婚案件始终的原则,调解结案也是离婚案件中最大概率的结局!
(我代理的案件调解率,更高达
85%)
代理离婚案件,不学会谈判能力,在法庭上功夫做得再足也没用。今天教你几招,搞定复杂的离婚谈判。
北京的朝阳、海淀的不少法官,一年要接
300个
案子,忙得脚打后脑勺,状态像极了大医院的主任医师。
所以,要理解他们经常不接电话,理解他们判决下得慢,理解他们打断我们啰嗦的发言,理解他们办事雷厉风行。
这些,我们当律师的,要讲给自己的当事人,让他们:
不要动不动就把法官当“国家公务员”;
不要动不动就嫌弃法官“服务态度差”;
记住,法官可不是公务人员,法官手里的权力可大得很。
只要合法,法官无论判你赢还是判你输,你都没法投诉人家。
因此,你和你的当事人,是不是能得到法官的喜爱,这对自由裁量权的影响太大了。
因为法官也是人啊,是人就有偏好,尤其是当对方律师和对方当事人的人设,都很糟糕的时候,法官的偏好就会影响自由裁量的结果。
律师和自己的当事人,庭审上,要尽量配合法官的工作,服务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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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法官让提供什么证据赶紧配合;
把法律文书写得简洁易懂;
法庭发言只捡干货;
不要当着法官总向对方发起人身攻击;
更不要让自己的当事人批评法律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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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法官才会对自己这一方有好印象,调解或判决中才能帮到自己这一方。
离婚的案件,法官经常直接向当事人问话,而且不许律师插嘴,尤其是有关事实部分。
这些东西我们替代不了,必须当事人自己说。但,如果由着他们去说,经常会坏事。
因此,上庭前,我一定会给当事人准备发言稿。
法官可能问到的每一句话,我都写好答案,让他们背下来。
这个不同于答辩词和代理意见,这个就是表演稿子,完全用口语的,我管这个叫
“哭稿”
(多数是准备给女当事人的,要哭着表演才像)。
一般,女当事人,我给设置的人设是:
全程扮演一个让法官觉得在婚姻中付出多,被欺负了,又不说对方坏话的人。
以后一个人带孩子非常不容易,就是想多要点钱。
举个例子,我有个女当事人很想要家里的唯一一套住房,单论双方贡献的,男方贡献大,因为买房的钱一大半是从男方哥哥借的。
我帮她写的哭稿核心是:
我愿意好好给男方房屋补偿款,补偿款的钱我都从银行借出来了。
而且我一个人带着孩子没地方住,现在和父母一起住,七口人挤在父母的小房子里
(此处有哭声)
男方毕竟是有一套婚前房产的,法官请帮帮我,把房子判给我。
离婚谈判中,除了法官,其他人也可以在调解中帮忙,比如闺蜜、朋友、同事、律师。
当男女双方剑拔弩张,谈判无法往下进行的时候,就需要利用一些中间人,起到“帮双方降价”,更要起到“帮自己的当事人传达威胁”的作用。
怎么传达威胁呢?
要让中间人捎个话:
“我的朋友现在已经非常不理智了,马上要去单位撕烂你,要不是我拦着,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建议你还是提高点价格吧,对你们都好。”
什么是可信的威胁呢?学博弈论的时候,我对这样一个故事记忆深刻:
两个人面对面开着飞驰的汽车顶过来,如果两人都不打方向盘,对头时一定都撞死,那看谁先打方向盘躲避,谁就输了。
这过程谁能稳赢呢?
如果你手都不扶着方向盘,你就够牛B了。
更牛的是,你直接把方向盘卸了,对方肯定玩不过你了,他既然不敢两个人都撞死,那他一定认输。
在谈判中也一样,想谈判成功,一定要拉开阵势,作出马上开撕的样子。
让自己的闺蜜带话给对方“我要撕逼了啊”,这就叫做,制造可信的威胁。但是核武器一定不能真扔,只要威胁实施了,就没有威胁的效果了。
我自己代理离婚案件,从来不接受这种委托:自己的当事人还没立案,就委托我去和对方见面谈判。
因为我不仅会被骂个狗血喷头,而且很可能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假设你是对方当事人,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你正在工作时,突然接到陌生律师的电话,说要约你出来谈谈,你会什么反应?
你是欣然接受还是挂断?八成你会拒绝面谈。
一来你会想:你让我谈我就谈啊,我凭什么跟你谈?我要谈也我配偶谈啊,说不定我配偶想和我离婚就是你挑唆的呢!
二来你会想:我自己没请律师,我一个人见对方律师说错了怎么办?让律师录音了怎么办?
总之,作为律师,贸然给对方当事人打电话约面谈,效果一般都很悲催。所以,
我都等立案之后再联系对方,或者开庭中找机会和对方面谈。
能当面和对方当事人谈,真的是对双方的调解太有用了。
那律师怎么争取到见面的机会呢?
假设,李先生起诉了苗女士要离婚,苗女士请到于律师我代理。我该怎么约到李先生见面谈呢?
让苗女士约李先生一起喝咖啡,谈离婚的话题,李先生肯定会赴约。
苗女士进行开场,说点不痛不痒的话,但坚决不谈和钱相关的事情(钱的事情交给律师)。
然后她说:“我今天冒昧把我的律师带来了,非常抱歉,也没提前跟你打招呼,不过人家都来了,你看要不你和我的律师谈谈好吗?”
于琦律师上场,李先生尴尬,但无路可退,只能硬着头皮见律师。
剩下的部分,就看我的了。
只要能争取到庭外和对方当事人见面的机会,我多数情况都能把对方的恐惧感放大,让他觉得,只有听我的和解建议,才是对双方双赢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