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男方律师会怎么说

   2023-11-07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610
核心提示:文章转自「GQ杂志」头图上的文字,出自一位名叫易轶的离婚律师。从业11年,代理了近800起离婚案件,她碰触到太多日常生活中难以

文章转自「GQ杂志」

头图上的文字,出自一位名叫易轶的离婚律师。从业11年,代理了近800起离婚案件,她碰触到太多日常生活中难以探及的人性角落。一起起旷日持久的婚姻纠纷中,男女双方为情感与利益卸下尊严,维持体面成了一件困难的事,而更加困难的,是找回自己。

···············

我听见过的最奇特的离婚理由,是老公吃了妻子的胎盘。我见过最荒谬的诉讼请求,是双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分一卷卫生纸。在法庭上,法官问,你们还有什么要分?男方说,我买的结婚钻戒要求她返还。女方说,我不要了,我给你。那还有一卷卫生纸,你要不要分?对方说,分,可以分。刚开始好的时候,两个人怎么样都可以,离婚时,过去的一点一滴都会生成问题,由爱生恨,由恨生厌。

在这里,我们最常提到的一个词是,权益最大化。

就是怎么样在这场离婚战争里,分到最多的钱。从来没有人觉得要钱是不道德的,他们总是担心要少了(笑)。有时,我们也会大吃一惊,你明明没有理由要这么多,哪来的底气狮子大开口?有的人是通过不断地“狮子大开口”,来幻想丈夫因为拿不出钱而主动复合。当要到某个程度后,我会劝说她认清现实,“他宁可放了这么大的利益,都不愿意跟你在一块,说明这段婚姻可能真的没有挽回的必要了,咱们止损,离婚吧。”当然有人是犹豫的,犹豫到底该要多少钱。这时候,我们会建议当事人多要一点——我说,

在感情没有了的情况下,你需要利益最大化。

?撕扯

为什么我们总觉得离婚容易反目成仇?因为感情之中又搀杂了太多的利益交织,矛盾在诉讼中进一步激化。我经常劝我们当事人说,你不要试图去说服对方,你说服不了对方,这个案件你要想赢,你能说服的人只有法官。

经常有当庭动手的,或者出了法庭以后双方就开始厮打,双方带来的亲戚朋友一块上。我一开始会试着拉拉架,之后一看要闹大就直接打110。同时,我们还得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有一次我站在我的男当事人旁边,女方冲过来拉我,你们是不是有一腿?

还有人上前质问我,是不是你在劝你的当事人离婚?然后转向我的当事人,“你不要听律师的一面之词,律师都是骗钱的。”

我们很无奈,当事人自己决定离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不是我们劝的。

人总有一种倾向,就是我永远不愿意承认我自己有问题,所有的问题都是别人的。

有一个再婚家庭,男方作为一个国家级的高级项目管理人,身上没一点积蓄,连请律师的钱,都是领导给掏的。女方掌握着男方的银行卡,一个月只给他一千块钱生活费。刚结婚,她就逼着男方把自己名下所有的婚前房产全部都过户到她名下。男方刚开始不愿意,女方就不断去男方单位闹事,闹到他妥协为止。

男方想办离婚,说,给我留一套小房子能住就行。女方不同意,又闹到男方单位去,大喊大叫,不让他工作,逼的男方把工作辞了。等到好不容易如今有了新工作,女方又去新单位闹。

我也跟女方聊过,她说,她在上段婚姻中受到一定的伤害,所以在这段婚姻里,她想牢牢的把东西都抓在自己手里。我心想,你不能因为上一段婚姻有过不安全因素,就要把全部恨意投射到下一个人身上啊。

还有一些当事人,总是在控诉对方的恶,但你慢慢了解下来,会发现事情有另一面。有一个男性当事人,他说自己把所有的钱、房子都写在了女方的名下,妻子现在要离婚,他被女方坑了。

我们花了很多力气,帮他争取了该得的权益,但接下来,我发现,男方一直在双重标准,并总想要更多,他让我们把房子作为共同财产抢过来,但同样作为共同财产的家庭资金储蓄,他却坚持全都该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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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是贪婪的,很多当事人总在说,易律师,你只要帮我要到这个就行,但我们在诉讼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当他们每发现自己的一个期望可以满足,就还想要更多。

在向我们陈述的时候,婚姻里好的部分,大家都说得都很少,都在说伤害。唯一提到好的时候,都是在说,他以前明明承诺对我好,可他现在怎么这样?你看他多狠,不遵守诺言。

这一年来上热搜的离婚事件不少,但像当当网这样的离婚案件,我觉得是极个例。

越是有钱人越希望体面、妥善、低调,不节外生枝。你会发现上市公司的离婚诉讼都很隐蔽,到最后离完了,发一个公告,说:我们离婚了,但大家还是一致行动人。这样处理股票的震动会少。

巨富离婚,夫妻双方的争议的焦点都在巨额财产的分割上面,在情感方面,他们不纠结。到要离婚的时候,感情一般已经走到极其淡漠的地步了。

他们是一群非常理性的人,做人做事有背后的利益考量,基本不太可能因为个人的情感冲动行动。像当当网的开撕,我想,女方是想要通过舆论效果达到她一定的目的。但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毕竟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就像王宝强跟马蓉的事件,观众看得乐呵呵,而

受伤害最深的是谁呢?

孩子。

我这边,因为赌气来离婚的80、90后夫妇很多。他们有的感情基础很好,本来不必走到离婚那一步,但因为拒绝沟通,争一点高下,之后越走越远。在我看来,他们丧失的是他们最宝贵的东西,他们原本幸福的婚姻。

所以,对一些我觉得还没有走到尽头的婚姻,我会帮着劝和一下,但结果有时也会让我怀疑自己。

这对夫妻原本很恩爱,男方对女方特别好,把结婚之前与之后的房产,主要都登记在太太名下。刚开始时,男方做职业经理人,赚的很多,能满足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的全部需要,但到后面,男方开始忙创业了,顾家时间变少,家里经济也变拮据,她无法接受。

她来找到我说要离婚,发了一堆牢骚,说,男方给的钱太少,一个月除开孩子的开销才给两万块钱。

当我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心想,两万块钱还不够吗?

我约了男方交谈,他是个非常理性、儒雅的人,他说从没想过要离婚。他觉得太太把家,把孩子都照顾得很好,他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只是希望她能成熟一点,把生活考虑得再长远一些,能够更理解他,支持他的创业之路。

我跟女方沟通了男方的想法,女方想了想,又想到两个孩子,决定和好。

三个月后,女方又来了。我突然怀疑起自己之前劝和的举措。最后,我告诉自己不应该再劝了,因为有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我只是基于这个角来劝他们,让女方去理解男方,让男方多包容女方,但实际上,他们内在的矛盾可能不是这样子的。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诉讼过程中,但最近,女方又说要撤诉,搞得我们律师都很崩溃,我不知道她在反反复复地折腾什么,我觉得,如果她对这段感情真的还有留恋,她最后会因为这样的任性和折腾,把自己的这段感情真的磨灭了。

我经常会看到很多错愕的原配,找过来说,律师,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离婚了?

有些人做一个统计说,上班时间越长的,夫妻越容易离婚。你每天在单位待个10个小时,回到家就剩不到4个小时,你真的不知道,对方身上正在悄悄发生着什么改变。

失败的婚姻背后,都有相似的原因。出轨也是有预兆的。

我的一个男同学曾来找我,委托我办理他的离婚案件,原因是女方出轨。

我很快想起一幕,那是2014年,我们两家恰好一起去家具城为新房选家具,男方带着父母,他的父母从头到尾主导着这个小家的装修方案。

他父母选择的,都是一些深色的、实用的家具。女方则落在队伍后面,自己默默看看其他的,她喜欢一些颜色鲜艳、简约的家具,她有时低声跟男方说,你看这个沙发是不是挺好的,这时候男方父母走过来,批评一番,转身走了。男方自始至终维护他的父母,没有人想起来要征询她的意见。

全程我都注意到了她的表情,写满了失望,不被在意,像个局外人。

因为这场离婚官司,我重新去了解当时的情况,发现,就是因为在装修上每次有分歧,男方都帮着父母说话,女方渐渐感觉自己成了这个家的外人。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女方跟自己的同事谈到一块,因为那个时候她已经不想回家了。

在离婚的时候,我的同学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感情这么好,我父母对我们这么好,她还要这么做?

等到他们离婚了之后,我再一次提醒他,不要让你的父母太过地干预你的日常婚姻生活,否则这样的问题还会发生。

我也没有想到,就在他又找到新的女朋友,第二次准备结婚的时候,又是因为装修的问题,两家人闹的不可开交,婚最终没结成。

你看我们的谈案间,只有两个相对较小,剩下的都比较大,这个书房能容纳3-4个人,因为很多时候爸爸妈妈会来。

说实话,我们80后的婚姻,父母干涉的太多了。80后是独生子,在父母心中不能受一点委屈。甚至有当事人的父母在说,骗了感情,还要骗财产,我要跟对方同归于尽,到对方单位里头大吵大闹。

我曾经接待过好几个妈宝男当事人。其中一个来所咨询离婚时,跟他妈妈一起。从家庭情况到夫妻生活,全程都由他妈妈代言,当我们试图想跟当事人直接对话时,他妈说:“他俩的事儿我都清楚,你们就别打扰我儿子了……”

但这一情况又不是能轻易被改变的,如今大部分80、90后在购置房产、带孩子上,都需要父母的资助或帮助,当父母确实在事实上为小家提供了物质的支撑作用,有了金钱的权力关系,这层干扰和插足就会一直存在。

这儿的儿童房,是后来才设的。事务所成立了之后,我们发现很多客户都带着孩子来。

我一直记得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我们讨论投入时,他就坐在旁边,睁着无辜的大眼睛,似懂非懂地看着你。我不知道他是听明白了,还是没有听明白。妈妈还在激烈地继续说着,她觉得他肯定听不明白。

但是,你能够感觉到,说到一些爸爸妈妈的敏感情况时,孩子会格外地安静。

说实话,孩子在这里头,除了被争夺,还是被争夺。所以我说,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越平和的处理你们两个人的关系,对孩子越好。

我们有一个征询孩子自己意见的案例,社会观护员让孩子给父母打分,看他更愿意跟谁,那一次,孩子给母亲打分是99分,给父亲打分是98.5分。你说,这有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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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2019年9月,二宝出生。这一年来,我最大的变化是,终于停工休息了四个月,好轻松啊(笑)。想生二胎的想法早就有了,我只有在前几年把摊子搭好了,等到公司进入稳定了一点的阶段了,规划好前后的工作,才敢生孩子。

平衡家庭和事业?我从来都没法平衡。你要减少家庭和工作同时撞期的问题,就要花一些努力去使得别人愿意帮你分担,比如我要花很多时间处理好我跟我母亲之间的关系,才让她能够很好地分担我的家庭事务。

在没结婚,没孩子之前,我只喜欢做诉讼,不喜欢做调解。别人让我跟他去做调解工作,我就觉得,有什么好调的?凭什么老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现在我更会换位思考了。一些过去我会直接用诉讼途径去解决的情况,现在的我会倾向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因为我慢慢意识到,法律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你会发现,很多法律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它并没有条条框框都给你指引出来,关键在于你怎么运用这个法律,通过处理法律关系,去处理好当事人的家庭的身份关系,夫妻关系,亲戚关系。

国内现在也有婚姻咨询师了。我觉得这门课是最该学习的,从来没有人去教你如何夫妻相处,包括你的父母,他们常常也只是把他们糟糕的经验传授给你。某种时刻,离婚律师承担了一部分这样的工作。我们离婚律师80%的工作都是在处理情感问题,20%的工作在处理法律问题。

也是在我有孩子之后,我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的女性会去争夺孩子抚养权。没有的时候你没感觉,等你有了以后,你会觉得,他/她就是你这一辈子的唯一的奋斗目标。

当我的女性当事人在犹豫,要不要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我都会告诉她一个情况,我经手的案件,在离婚时选择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女性,后悔的比率非常高。

她们怕带孩子,担心的无非是这几个情况,第一,带孩子,我再嫁会不会困难,第二,带孩子,我的事业发展怎么办。第三,男方的条件比我更好,他能比我给孩子今后一个更好的生活。

但只要我的当事人经济能力还尚可,我就会跟她说,不管在哪,你还是得要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她们往往都是在人生最坏的情况下不想要孩子,但往往,当她们自己的生活有了一定的起色后,她立刻就会想孩子。

我接待的一位女当事人,花了七年的时间找孩子。

离婚时,前夫说他新的伴侣是北京人,能给孩子上北京户口。为了孩子的发展,她把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前夫。

离婚之初,她还能不久就见一次孩子,半年后,前夫突然对让她看孩子这件事百般推脱,再之后,她就再也没见到过孩子……七年多来,她使尽了一切办法找孩子,直到前不久,她接到了警察打来的一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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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前夫和新的妻子结婚不到两年就协议离婚了,离婚时,前夫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抚养权协议给了新的妻子,也就是孩子的继母,而这个所谓的继母也并不是什么北京人,她的身份和户籍全部都是造假的。最可恨的是,在她抚养孩子的这七年里,她给孩子购买了多份保险,期间制造各种意外让孩子受伤,进而向保险公司骗保。

警察给她打电话的时候,都不敢告诉她孩子被伤成了什么样。

谁是弱者

我一直觉得,判断一段婚姻和感情是不是真的结束了,不是恨,而是厌恶,和无感。

有个案子,我代理的是女方,一个四十多岁的全职太太。

男方起诉了好几次了,第一次没离成功,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了,女方找到我们,想要代理二审,她觉得还有感情。

法官直接跟我说,“我在法庭上我都感觉到,男方对女方是一种厌恶。就是他觉得,她就像一个蟑螂一样,他想摆脱这件事情。”

男方提的原因是,女方不上进,不学无术,连看个新闻,女方都要冲过来,说新闻上说的都是假的。久而久之,男方对她产生越来越多的厌恶。厌恶这个词,可能比恨更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当她还有感情的时候。但是,我们说服不了她。最后,我们同意帮她诉讼,让她走一条可以尽快死心的道路。

我时常觉得,在中国的家庭关系里,全职太太真是一个高危职业。

在我们办的案子里,有很多全职太太,总是在离婚协议做完了一段时间之后,觉得协议不公,回来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因为她们总是过很久才发现,男性当初说分割给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他财产的全部。

大部分全职太太,不仅不掌握家里财政大权,也不了解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而且,现在有很多男性,会在离婚前将资产进行一些合理的转移,离婚时,太太所分到的共同财产根本没多

在西方,全职太太对家庭的贡献度是被大家所认可的,老公工资要按比例打入全职太太账户,老公要为全职太太做家务付工资。离婚,男方是要支付赡养费的。而且,西方的婚姻法,对产生婚姻过错的,出轨的这一方,惩戒会比较严重,有时候会判到过错方净身出户。而且,如果另一方没有工作能力,他们还要给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中国,你什么时候发现全职太太离婚,对方要支付赡养费的?对于女性来说,她确实付出了青春、时间、精力,放弃了她有可能曾经非常好的事业,相夫教子,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她得不到任何的补偿。

我们以前的《婚姻法》,结婚八年之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会自动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2001年的《婚姻法》把这一条改了,婚前的永远是婚前的。于是,就出现了现在很常见一种纷争,就是女方追着要在男性的婚前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提前将家庭付出折现。

如果遇到全职太太过来咨询,我一定会劝她加名,给自己一个保障。

很多全职太太在家中的地位太低,很多50后、60后全职太太,在家里只做家务,照顾孩子,不掌握话语权,我觉得那是把自己活成了全职保姆。而很多80后全职太太,亦被男方诟病,只会花钱消费。男性自己还振振有词:你看看她除了花钱还会干嘛?这样我怎么能把财政大权交给她?

但也有一些好的情况在出现。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制作了一份关于离婚纠纷的司法大数据,数据显示,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0%的案件,是女性提起的诉讼,且这个数据还在逐年升高。

随着观念的改变,很多女性不像以前那样,觉得离婚就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其实说实话,我觉得现在很多女性看得比男性还开一些。在今天,为女性的权益伸张取得了进展,但与此同时,在我看来,男性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受害者的身份,在这些年里,是不仅没有改善,还有增强趋势的。

我这边总是遇到不少,受过一定传统思想的禁锢的男性,他们总觉得离婚是见不得人的事,不敢提离婚。还有很多男性,在离婚过程中,不管过错方是谁,总觉得,因为我是男性,那我要让步的必须大一点。他自己并不知道,他本人可能也是受害者。

我觉得,大男子主义的观念,一方面在对女性做出伤害的同时,也在对男性本人造成伤害。很多男性,承担着家中经济压力,心理负担很重,而社会舆论上对男性的苛责也不小。有一些男性对我倾诉,他觉得他达不到社会舆论对男性的要求,要负责养家,要对女性承担责任,对整个家庭承担责任。他接受了那样的观念,但是他又没有那个能力做到的时候,就会很痛苦。

我们这里办理的很多案件,同样是因为出轨,愿意主动放弃财产净身出户的,男性比女性多很多。当然,我认为这并不是所谓的男女的性别思维差异,它反应的还是在这个社会里,男女性总体的权力结构问题。男性赚钱能力还是比女性多很多。

有一个男当事人,把他几十年来的打拼的巨额财产,全部都给了女方和小孩,他本以为自己之后还能赚,没想到后面经济大环境不好了,他的公司破产,还欠下一屁股债,他连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所以,我现在,对于那些自愿净身出户的人,我会稍微劝一下。特别是男性,他真的别太自信了。因为我这里看到的,一开始选择主动净身出户的,很多到后面都会后悔。

——梁聪律师,一位男律师

从他的角度,则这样说

离婚很艰难。你需要果断地推倒过去所经营的一切,并从废墟里抢回值钱的东西,以此重建新生活。因此,很多时候,相比争夺财产,人更需要的是找回自己。这并不容易。

一位女士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蓬头垢面,眼神涣散,整个人精神状态都不太好了。

丈夫出轨后,开始不回家。她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在火车站,从夜晚站到天蒙蒙亮,好不容易等到有回家了,她跪下来给他磕头,头磕出血。

作为一名家庭主妇,她没有什么社会、工作技能,也没有社交,她说丈夫就是她的天。丈夫的出走,让她一下觉得天塌了。她经常对我回忆一些俩人的幸福往事,在三亚度的蜜月,在家里吃完饭后依偎在一起的肩头,她全都历历在目。

为了让男方回头,她逼着男的写了很多很多的承诺书,在纸上写满“我爱你”。男方全都照做,但依然出轨。

她退到了最底线,说,“只要你还回这个家,你在外地干什么事,我什么也不管。”但是男方做不到。

女方没有办法,就想起诉离婚。我问她有什么诉求?她说,想把男方恩爱的时候承诺给她的一套房子争取过来。

而直到法庭上见面之前,女方还抱有一丝幻想:我要分你的房子,你看你是不是为了减少损失,别跟我离婚了?

男方没有理她,欣然同意离婚。

而就在我们出示关于我们想抢过来的这套房子的一些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时,男方突然说,我不想离婚了。

那女方一听,高兴得在法庭上喊出来,“你不同意离婚,你是要回来吗?你是要回来跟我一起过吗?如果是那样子的话我是同意的,你只要回来就好。”

法官叹口气。把男方支出去,跟我们单独说了一番话。“你以为男方是想回来吗?他只是不想让把这个房子给你罢了。”

至此,她的幻想还没破灭,她说,“只要他回来,我把这个房子再给他也行。”

法官很无奈,既然男方不同意离婚,他也就没有判离。

这期间,女方继续回家傻傻地等,这半年里,男方没有回过一次家,她过得非常痛苦,也终于再一次地看清了现实。于是,她尝试着去开展新生活,报了班,交了些朋友。到第二次她准备起诉时,已经完全换了个人了。

这个官司打了快三年。她说这一路是重生。

那时候,我最常跟她说的话就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回头的,你要坚定的走下去。”

开完庭走出来,大部分人看对方都成了陌生人。但也有人会走向谅解,正视这段过去。

有一位男性让我挺敬重。来我这,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可能性格不合,不适合在一起,但是不在一起了,并不意味着我不需要对她承担责任。”

他是从国外回来的,女方比他小,经济能力不如他,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他想了很多日后能给对方的保障。最后,男方给女方了大约65%共同财产,还给女方买了一个高额的保险,日后,她可以持续地领取一些保险年金。

女方的反应在这过程中也比较平和。开完庭出来之后,他俩跟我说,那易老师,你先回去吧,我们带孩子去吃个饭。

有时,你会感叹,婚姻只是个形式框架,人性是丰富得多,游离其外的。

这是一个我身边朋友正在发生的事。恋爱3年,婚龄5年。离婚是因为男方疑似出轨。离了两个人还是朋友,这10年间,两人都没再婚,时不常地也腻乎在一起。只是10年来,男方多次恳求复婚,每次都被拒绝了。

18年某天,祸从天降。女方因一桩几年前在一家民营公司当业务员时的所谓经济问题,被批捕。因为是异地办案,两人的居住地距办案地相隔一千多公里。等男方知晓并赶紧飞过去时,女方已经批捕进了看守所。

此后就是铁窗外与诉讼时间的赛跑,男方是一个建筑工程师,他第一时间请了律师,自己更是疯狂学习相关法律,并以其工程师的精细反复研究案情,搜集所有能找到的证据,最后,他和律师一致认为,女方是该公司非法行为败露被抛出的牺牲品。男方家境一般,工作不能放弃,班还是要上,时常两地奔波,请假是家常便饭,多年的积蓄也见底了。

我问,你多久没见她了?他说,8个月零4天。

我无法安慰他。只是在想,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他们早晚还会再相见的。那时,是否复婚还重要吗?

我是离婚律师易轶。如果您有任何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私信联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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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或是直接拨打家理免费咨询专线:1760101976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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