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民政局离婚需要的东西

   2023-11-10 https://www.dalvwang.com/爱发布570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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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条详细解说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

具有管辖权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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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

2、要求离婚的夫妻

双方共同

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权

抚养费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也可以用民政局提供的模板);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

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各自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户口薄;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离婚证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图片离婚本图片离婚证样品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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