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小两口一言不合就闹离婚,常常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对簿公堂。
为此,我专门收集《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聊聊,离婚分房那些事儿!注:本文站在女性的角度分析。
夫妻共有的房子可以分!主要包括:你们两个人婚后购买、受赠、继承等获得的房子。
属于个人的房子不参与分配。主要包括: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或取得的房子,或者婚姻期间,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你一个人所有的房子。
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哦。
这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也是当下婚姻家庭中占比最大的资产,涉及情形比较多,大致可以分这么几种情形(不考虑夫妻有协议分割)的情况:
(一)房子登记于双方名下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并将两个人的名字同时登记在房产证上,这种比较简单,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考虑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平分。
(一)房子只登记于个人名下,未加名
(1)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买的,你婚后没有参与还房贷。
那么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参与分配,房子还属于男方。
(2)房子是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并登记与他个人名下,婚姻期间你们一起还房贷,那离婚时,房子依然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但你可以分得还贷及增值部分。
举个例子:男方首付50万元买一套200万元的婚房,向银行贷款150万元。结婚5年后,夫妻俩共还房贷80万元(含本金30万元、付息50万元),现在房屋总值估价升至400万元。
现在离婚应这样分割:房子产权归男方,但还有120万元房贷继续由男方还。
你可以分得房子的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共同还贷的一半40万元,即(30万元本金+50万元利息)÷2=40万元;另一部分是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15万元,即[(30万元本金÷200万房价)×400万元估价-30万元本金]÷2=15万元,
综上,参与还贷,房子你可以分到45万元。
(三)房子原先登记于个人名下,后添加女方名字
(1)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子,并登记于个人名下,后房产证添加女方名字,则属于赠与行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考虑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平分。
(2)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子,并登记于个人名下,后房产证添加女方名字,则也属于赠与行为,房子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未还贷款也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考虑特殊情况的话,房子债务均可平分。
(1)结婚前,男方爸妈为你们小俩口买房子出资的,一般认定,他爸妈出资的这部分钱,为对儿子的个人赠与,与你无关哦。
(2)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的房子等财产归属,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比如:你们两口子约定“谁出轨,谁就净身出户”,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3)我国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判决,也就是说照顾弱势方、无过错方,如果有一方有出轨、家暴、遗弃等过错行为的话,不仅财产分割变少,而且会由此承担损害赔偿。比如说夫妻共同拥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由于你家暴、出轨等行为起诉离婚,本来可以各分得50万;现在因你过错导致,法院判二八开,你得20万,妻子得80万,再加上你要承担侵害赔偿,再赔偿妻子10万,最终有可能这套房子你只得10万。
所以:房子不是婚姻的压舱石,也不是婚姻的维系带,更不是婚姻的承诺书,保持婚姻最好的方式是彼此付出、相互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