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开庭之后六个月内宣判;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开庭之后三个月内宣判。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开庭之后一个月内宣判;一审建议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开庭之后二十日之内宣判。二审的上诉又或者是抗诉案件,开庭之后一个月内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